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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冈西光丘居委会第2区B地区建筑协定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的图片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定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协商要求地区内的用地有建筑计划的话,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045-671-2667)。
  • 关于邻接地,今后可能会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是?
  • 被认可的建筑协定区域图(PDF:53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者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514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概要(摘录协议书)
    (建筑物相关标准)
    第6条协定区域内建筑物的用途、形态、地基及位置,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
    (1) 建筑物的用途如下所示。
    独门独院专用住宅(包括两户同居住宅)
    独门独院医院(动物医院除外)并用住宅
    (2) 占地面积在150m2以上。
    (3)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邻接地边界线的距离在1m以上。
    但是,在不到该距离限度的距离内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受此限制。
    a外壁或柱子的中心线长度合计在3m以下。
    i用于仓库或类似用途,屋檐高度在2.3m以下,且地板面积合计在5m2以内。
    (4) 用地的切土及填土是不可以的。但是,用于停车的部分及楼梯、轮椅用斜坡等建筑部分的切土及填土不受此限制。
    (5) 建筑物的高度不超过地面9米,屋檐的高度不超过地面7米。
    (6) 除地层外的建筑物层数为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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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电子邮件地址:tb-chiikimachika@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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