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建筑协定是指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3月23日
建筑协定是指
居民自己制定规则并遵守。
在我们居住的城市,根据都市计划法和建筑基准法这一法律规定了建筑物的限制,住宅区、商业地、高层建筑地区和低层建筑地区等区域划分,形成了城市。
这些是国家统一的标准和纵观全市的规定。建筑协定是由当地居民和土地的权利人除此之外,还制定了地区独自的城市目标,自己制定并遵守更细致的建筑物规定。
建筑协定的结构
即使土地所有者变了也能继承约定。
将地区居民们制定的规定作为“建筑协议书”总结,由土地和建筑物的各个权利人签名,缔结协定。
此外,向市政府提交该建筑协议书,市长批准后,签订协议的土地将被出售,即使其他人取得权利,协定的内容也将被继承。
不能自由脱离协议。
加入建筑协定的话,有效期内不能只凭本人的意愿离开。
从建筑协定中脱离,因为要变更建筑协定区域,所以需要区域土地所有者等全体人员的同意。
这在新取得缔结协定的土地的情况下也是一样的。
因此,缔结协定的时候,有必要好好考虑将来的事情来缔结。
建筑协定中规定的事项
协定内容的印象
规定的是关于建筑物的事
- 建筑物的用途
- 规模(建筑率、容积率)
- 高
- 距离道路和地基边界线外墙的距离
- 用地的大小,禁止分割
- 建筑物的外观
- 围墙的种类
- 广告牌广告
等等
协定涉及的范围
建筑协定的区域
建筑协定只有在协定书上签名的所有者的土地才能遵守协定的内容。
没有在协定书上签名的人的土地不进入建筑协定的区域。
建筑协定区域邻接地
在不参加建筑协定的土地中,为了与建筑协定相邻、一体化的城市建设,今后无论何时都希望参加协定的土地可以制定“建筑协定区域邻接地”。
“建筑协定邻接地”的土地所有者等,即使在协定缔结后,也可以向市和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提交加入申请书和签名的建筑协议书,随时都可以参加协定。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在横滨市,除了建筑协定区域邻接地以外,虽然不能参加建筑协定,但是为了与建筑协定区域形成一体的城市建设,在建筑等时候,可以规定任意与当地的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协商建筑计划的范围。
这叫做事前协商要求地区。
建筑协定区域的形象
建筑等时的手续
在建筑协定区域内进行建筑等的情况
在建筑协定区域内的土地上进行建筑等时,在申请建筑确认之前,将与当地居民的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进行协商。
联络建筑协定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
各地区的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横滨市(记载在各建筑协定的页面最下部)。
请向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确认手续方法和必要材料。
与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协商
请在申请建筑确认之前进行协商。不需要向横滨市提交协议报告。
在事先协商要求地区内进行建筑等时(包括建筑协定区域邻接地)
虽然不是加入建筑协定的土地,但是为了和建筑协定区域建设一体的城市,请与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协商,尊重协定内容等。
- 联络建筑协定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
各地区的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横滨市(记载在各建筑协定的页面最下部)。
- 与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协商
请尽量制定尊重协定内容的建筑计划。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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