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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0:日本大路用途诱导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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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更新日期2020年3月31日
计划书(地区划分)
凡例
名称 | 日本大路用途诱导地区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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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横滨市中区海岸通、日本大通及山下町 | |
面积 | 约9.8ha | |
区 域 的 整 备 ・ 开 发 及 び 保 全 的 方 针 |
地区规划的目标 | 本地区是开港以来作为横滨中心地发展起来的历史和文化残留浓厚的地区,由于日本大路、银杏树、开港广场、地区散布的历史性建筑物等,拥有个性有魅力的街道,以政府机关为首的业务设施、观光、文化设施等聚集在一起是横滨的脸面地区。 在“横滨市中心市区(关内·关外地区)活性化基本计划”中,被定位为繁华形成的中心地区“开港象征轴”,日本大路的再整备、历史建筑物的保存、活用、文化设施的整备等正在进行中。另外,由于港未来线(MM线)的开通,期待着由于来街者的增加,新地区的发展。 本地区计划的目标是在形成业务设施密集的安静街道的同时,继承本地区的街道、景观、历史资产等的同时,创造有魅力的都市景观,推进安全舒适的魅力和活力的街道建设。 |
土地利用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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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 | 为了保护本地区的环境和景观,促进繁荣的建设,根据都市计划法(1968年法律第100号)第12条的8以及建筑基准法(1950年法律第201号)第68条的5的3项规定,以合理、健全的高度利用和城市功能的更新等为目的建筑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筑物容积率的最高限度和最低限度、建筑物的建筑用地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用地的最高限度、建筑用地的最高限度、建筑用地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用地的最高限度、建筑用地、建筑用地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最高限度另外,应引导的建筑物等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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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方针 | 为了形成有滋润和魅力的都市景观和提高市区环境,积极地在用地内进行绿化。 |
地区整备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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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物 等 二 关 す る 事 项 |
地区划分 |
名称 |
A地区 |
B地区 |
面积 |
约8.8ha |
约1.0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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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用途的限制 | 下列建筑物不得建造。但是,关于第1号,计划图所示的用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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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建筑物不得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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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容积率的最高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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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容积率的最低限度 | 十分之五 但是,公共厕所、巡查派出所等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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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建筑率最高限度 | 十分之八 但是,符合建筑基准法第53条第3项第2号的,则为10分之9,同条第5项第1号※的则为十分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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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占地面积的最低限度 | 500m2 但是,符合以下任一号的土地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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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最低限度 | 100m2 但是,公共厕所、巡查派出所等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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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位置的限制 | 建筑物的外壁或代替其的柱子面不得超过计划图所示墙面位置的限制而建造。 但是,在不到该距离限度的距离内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符合以下任一号时,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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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 75m | |||
建筑物等的形态或设计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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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基准法的修改(2018年4月1日实施),《建筑物等用途的限制》中记载的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9的3被修改为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9之5。
※根据建筑基准法的修改(2019年6月25日实施),《建筑物建筑率的最高限度》中记载的建筑基准法第53条第5项第1号被修改为建筑基准法第53条第6项第1号。
日本大路用途诱导地区也被指定为“关内景观计划·关内景观协议地区”。
- 关于关内地区的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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