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均摊所得额的纳税义务人
最终更新日2024年12月3日
纳税义务人 |
均摊 | 所得折扣 |
---|---|---|
区内有地址的个人 | 挂 |
挂 |
区内设有事务所、事务所或住宅的个人,在该区内没有地址的个人 | 挂 |
不花 |
不征税的人(不需要均等折扣和所得折扣的人)
2021年度开始
均摊所得均不征税的人
・根据生活保护法接受生活补助的人
・残疾人、未成年人、寡妇或单亲父母,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在135万日元以下的人均摊不征税的人
・没有抚养家属的人…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在35万日元+10万日元以下的人
・有抚养家属的人…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在“35万日元×(本人+同一生活配偶+抚养亲属数)+10万日元+21万日元”以下的人所得折扣不征税的人
・没有抚养家属的人…前一年的总收入金额在35万日元+10万日元以下的人
・有抚养家属的人…前一年的总收入金额等在“35万日元×(本人+同一生活配偶+抚养亲属数)+10万日元+32万日元”以下的人
到2020年为止
均摊所得均不征税的人
・根据生活保护法接受生活补助的人
・残疾人、未成年人、寡妇或寡夫,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在125万日元以下的人均摊不征税的人
・没有抚养家属的人…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在35万日元以下的人
・有抚养家属的人…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在“35万日元×(本人+同一生活配偶+抚养亲属数)+21万日元”以下的人所得折扣不征税的人
・没有抚养家属的人…前一年的总收入金额在35万日元以下的人
・有抚养家属的人…前一年的总收入金额等在“35万日元×(本人+同一生活配偶+抚养亲属数)+32万日元”以下的人
术语 | 说明 |
---|---|
合计所得金额 |
总收入金额(净损失、换购居住用财产等情况下的转让损失、特定居住用财产的转让损失及杂项损失的结转扣除前)、土地转让等相关事业所得等金额、土地、建筑物等相关的转让所得等金额(注1)、股份等相关的转让所得等金额(上市股份及特定股票相关的转让损失的结转扣除前)(注2选择)、申报分离 |
总收入金额等 |
总收入金额(纯损失、更换居住用财产等情况下的转让损失、特定居住用财产的转让损失及杂损失的转入扣除后)、土地转让等相关的事业所得等金额、土地、建筑物等相关的转让所得等金额(注1)、股份等相关的转让所得等金额(注2)、申报分离征税的上市股票等相关的分红额、转让所得等金额 |
总收入金额 |
以下(1)和(2)金额的合计金额(损益总计后)(净损失、换住用财产等情况下的转让损失、特定居住用财产的转让损失及杂项损失的结转扣除后) (1)利息所得、分红所得、不动产所得、事业所得、工资所得、综合课税的短期转让所得、杂项收入的合计额 (2)综合课税长期转让所得及临时所得的合计额的二分之一相当额 |
(注1)适用分离转让所得特别扣除前的金额
(注2)县民税分红及县民税股份等转让所得额的课税对象不申报和选择的除外。
咨询处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税务课(个别的课税内容和申报的咨询无法回答。请向您所在的区政府税务课咨询)
电话:045-671-2253
电话:045-671-2253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za-kazei@city.yokohama.lg.jp
页面ID:177-504-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