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滨市首页
- 横滨市Q&A常见问题集
- 从所管区局寻找
- 市民局
- 窗口服务科
- 能帮我邮寄户籍的附票复印件吗?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Q
能帮我邮寄户籍的附票复印件吗?
最终更新日2024年12月4日
A
户籍的附票复印件用邮寄的方式请求时,请将账单、手续费的定额小汇票、普通汇票或贴有现金、邮票的回信用信封、本人确认文件的复印件附在信内,并发送到横滨市邮寄请求事务中心。
咨询处请参照相关网站。
寄送物品
- 申请表(请求者的地址、姓名、电话号码、证明者的籍贯、第一人姓名、证明者的姓名)
※也可以从市网站下载。
※户籍的附票复印件原则上省略了籍贯及第一人姓名。需要显示时请在账单上填写该内容。
※如果是来自法人的请求,请填写法人名、代表人姓名、所在地,并盖上公司印章。
※如果是第三方请求的人,需要在账单上记载其用途(需要证明书的理由)。另外,请附上“能确认用途的资料”。另外,证明书只发给需要的人。
- 手续费(一封300日元)的定额小汇、普通汇票(邮局发行)或现金(现金挂号)
- 贴上邮票、写有发送地址的回信用信封
- 本人委托的情况下,可以确认委托书等代理权的文件。但是,直系亲属是不需要的。
- 记载了请求者地址的本人确认文件(MyNumber卡、驾驶执照、健康保险的资格确认书或者健康保险证等)的复印件
※发送MyNumber卡的复印件时,请只发送表面。
※发送健康保险的资格确认书或健康保险证的复印件时,请将保险人号码和被保险者记号、号码的部分涂成黑色等,发送。
发送地址
〒231-8307
横滨市中区樱木町1丁目1番地56
横滨市邮寄请求事务中心
相关网站
本页的咨询
市民局窗口服务部窗口服务课
电话:045-671-2176
电话:045-671-2176
传真:045-664-5295
页面ID:408-27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