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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死亡申报书要报到哪里?另外,申报时携带的物品是什么?
最终更新日期2021年11月25日
A
请携带的物品和申报处等,如下所示。
详情请咨询区政府户籍课户籍负责部门。
您需要携带的物品
・死亡申报书1份(申报用纸全国通用。)
・死亡诊断书或尸体检验书1封(医生制作的。)死亡申报书的右半部分是死亡诊断书等,请向那边证明。)
・进行火葬的话,请一并提交火埋葬许可申请书。(火葬结束后,死亡申报书已申报。)
申报期间
・自得知死亡事实之日起7天内
・在国外死亡的情况下,3个月以内
申报处
死亡场所及申报人(亲属或同居者)所在地或死亡者籍贯所在区(任意一方可)的“区政府户籍课户籍负责部门”。
(行政服务角及市政府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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