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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城希望丘建筑协定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包括建筑协定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协商要求地区内的用地有建筑计划的话,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045-671-2667)。
- 关于邻接地,今后可能会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是?
- 被认可的建筑协定区域图(PDF:288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者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773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概要(摘录协议书)
(建筑物相关标准)
第6条协定区域内建筑物的用途、形态、结构、地基及位置,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
(1) 用途为根据一户建专用住宅、医院并用住宅,或者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3的兼用住宅。但是,不违反第1条的目的,第7条规定的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后认可的不在此限。
(2) 建筑物的高度不超过地面9米,屋檐的高度不超过7.5米。
(3) 除地层以外的层数为2以下。
(4) 用地不能分割。但是,分割后的占地面积在180m2以上时不在此限。
(5) 用地的地基面(协定认可公告时)不能变更。但是,汽车车库的建筑,以及附带的楼梯设置等外部工程或者为了将现有的拥壁改建成钢筋混凝土造的直接拥壁而进行的挖掘和填埋不受此限制。
(6) 建筑物或工作物不能沿着地基边界线的拥壁天端线的外侧弹出建筑和建筑。但是,建筑物的屋檐和屋檐不在此限。(参照另一图No.1)
(7)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道路边界线的距离,根据横滨市风景地区条例(1970年条例第35号)中规定的第3种风景区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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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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