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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5:上大冈西一丁目地区
城市规划决定:1997年4月4日/城市计划变更:2017年7月14日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计划图(地区设施的配置)
计划图(墙面位置的限制、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名称 |
上大冈西一丁目地区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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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横滨市港南区上大冈西一丁目 | |
面积 |
约0.8ha | |
区 域 的 整 备 ・ 开 发 及 び 保 全 二 关 す る 方 针 |
地区规划的目标 | 本地区在《梦想2010计划》中,发挥了商业功能和交通终端的据点性,将生活和文化融合的副中心的形成定位。 另外,在与本地区一起成为副市中心大冈中心核的车站前地区和西口地区,以上大冈站为中心,道路、公交终点站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整备以及商业设施、业务设施以及区民文化中心的集成。 本地区计划为了与车站前地区及西口地区一体化形成副中心的核,通过市区再开发事业,在城市计划道路3、3、5号横滨镰仓线的扩大整备的同时,在进行区划街道、pedestrian甲板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整备的同时,还进行商业设施、住宅等的布局,推进利用作为副中心的据点性的街道建设。 |
土地利用方针 | 在谋求作为副市中心中心地区的功能集成的同时,为了形成舒适的步行者空间和和谐的街道,引导以下土地利用。 ・作为车站前商业地,为了有助于进一步的活性化和提高地区的便利性,在谋求商品销售、饮食、娱乐等商业设施的集成的同时,还提供利用车站前布局的都市型居住对应的住宅。 ・通过立体配置各设施来确保开放空间,适当配置热闹的步行者空间、人聚集、让人感到安乐的高质量空间,并推进密集市区的改善和土地的高度利用。 ・根据当地交通需求,整备足够量的停车场和自行车停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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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设施建设方针 | ・在城市规划道路3、3、5号横滨镰仓线的扩大整备的同时,进行周边区划街道的扩大,形成计划地和周边地区的一体交通体系。 ・在地区内整备的步行者用道路和人行道状空地,通过与pedestrian甲板等立体横断设施连接,提高上大冈站和巴士设施的交通性,同时确保与人行道的连续性,形成与周边地区的步行者网络,形成具有回游性和界性的街道。 ・作为连接上大冈站和背脊地的步行者交通的主动线中央路,作为舒适的步行者空间,同时作为热闹的购物中心进行整修。 ・为了提高行人的便利性和舒适性,在地区内整备广场和行人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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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的 整备方针 |
・通过土地的立体高度利用,创造出人行道状空地和开放空间,在适当配置低层楼和高层建筑的同时,根据与周边地区协调的色彩和设计计划,形成热闹湿润的街道。另外,对于高层建筑,在充分考虑日照、通风、景观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的同时,计划与西口地区的业务楼相协调,形成复合性的地平线,作为地区的地标。 ・因此,规定建筑物的用途、建筑物的地基面积的最低限度、墙面位置的限制、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等的形态或者设计的限制以及围墙或者栅栏的构造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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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方针 | 为了形成良好的城市环境,应努力对建筑物的地基、屋顶等进行绿化。 |
地区整备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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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设施的配置及规模 | 宽度 | 延长 | |||||||
区划街道 | 9.0m | 约114米 | |||||||
6.5m | 约92米 | ||||||||
人行道状空地 | 4.0m | 约114米 | |||||||
2.0m | 约116米 | ||||||||
步行者通道 | 4.0m | 约40米 | |||||||
3.0m | 约30米 | ||||||||
2.0m | 约30米 | ||||||||
广场 | 面积约300㎡ | ||||||||
口袋公园(屋顶绿化) | 面积约800㎡ | ||||||||
建筑物等相关事项 | 地区划分 | 名称 | 上大冈B地区 | ||||||
面积 | 约0.8ha | ||||||||
建筑物等用途的限制 | 下列各号所示建筑物,不得建造。 1供居住以外用途的物品。(5楼以下楼层除外。) 2学校(专修学校及各种学校除外) 3神社,寺院,教会等其他类似的东西 4工厂(店铺、餐饮店及其他类似用途的建筑物除外) 5汽车驾校 6畜舍 7经营仓库业的仓库 建筑基准法施行令(1950年政令第338号)第130条之9的3※中规定的 9用于储存或处理危险物品的物品(不包括自己使用的储藏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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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占地面积 的最低限度 |
1,000㎡ 但是,作为公共厕所、巡查派出所及其他类似公益上必要建筑物用地使用的,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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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位置的限制 | 建筑物的外壁或代替其的柱子面不得超过计划图所示墙面位置的限制而建造。 但是,公共走廊不受此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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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高度之高 最高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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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的形态 或者设计的限制 |
1低层以广场为中心,在整备步行者空间的网络的同时,连续设置商业设施,形成热闹的街道。 2面向中央路的建筑物部分,为了形成舒适的购物中心,将其作为低层,谋求色彩、设计等的协调。 3高层为了考虑在地基内创造空地和周边环境(日照、通风、景观等),将其作为塔状,配置在计划地的北侧。另外,与上大冈站的业务楼一起考虑地域的地标性而设计。 4建筑物上设置的室外广告物,应设置在必要的最小限度,设置时,在良好的街道和景观形成上,应考虑到与周围的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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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或栅栏结构的 限制 |
围墙或栅栏是绿篱、栅栏等具有开放性的东西,不会损害美观,在管理上是最小限度的范围。 |
※ 根据建筑基准法的修改(2018年4月1日实施),《建筑物等用途的限制》中记载的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9的3被修改为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9之5。
上大冈西一丁目地区也被指定为城市建设协议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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