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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0:港南野村港南台地区
城市规划决定:2003年11月5日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计划图
名称 | 港南野村港南台地区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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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横滨市港南区野庭町、日野南四丁目、日野南五丁目及日野南六丁目 | |
面积 | 约19.5ha | |
区 域 的 整 备 ・ 开 发 及 び 保 全 的 方 针 |
地区规划的目标 | 本地区位于港南区的西南部,是夹着都市计划道路环状3号线南北扩展的昭和40年代开发的地区。另外,本地区是1992年由居民签订建筑协定,维持良好居住环境的地区。 本地区计划的目的是在以城市文化发展为目标的同时,在响应居民生活的变化的同时,通过适当的引导建筑活动,维持和保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形成绿色丰富的街道。 |
土地利用方针 | 为了实现地区计划的目标,谋求低层住宅的布局,考虑到良好的居住环境。另外,应努力防止因地基面变更等导致居住环境恶化。 | |
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 | 为了维持和保护以低层住宅为主体的住宅地的良好居住环境,规定了建筑物用途的限制、地基面积的最低限度、墙面位置的限制以及形态或设计的限制。 | |
绿化方针 | 为了维持良好的环境,对公共用地和未利用地内的林地、草地进行适当的维护和管理。同时,致力于地基内的绿化。 |
地区整备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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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物 等 二 关 す る 事 项 |
建筑物用途的限制 | 下列建筑物以外的建筑物不得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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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占地面积的最低限度 | 165㎡ | |
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土地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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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位置的限制 |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前面道路的边界线以及邻地边界线的距离为1m以上。 但是,在不到该距离限度的距离内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符合以下条件时,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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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的形态或设计的限制 | 建筑物的形态以及屋顶和外墙的色彩与周围的景观相协调。 |
港南野村港南台地区计划区域,当地居民的城市建设协议也一并签订了。详情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
本页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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