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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进行节能改修工程等的住宅相关的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的减额制度
最终更新日2024年12月19日
概要
为了促进建筑物的节能对策,到2026年3月31日为止,一定的热损失防止改修工程等(以下称为“节能改修工程”)节能改修工程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住宅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房屋负责人申报的,节能改修工程完成后的下一年度,减少该住宅的固定资产税额和城市计划税额的三分之一。
(城市计划税的减额是本市独有的措施。)
另外,对于进行节能改修工程并符合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住宅,被减额的比例将从三分之一扩大到三分之二。
接受减额的必要条件
住宅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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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修工程的内容 | 进行下述(1)~(3)的节能改修工程,改修部位将重新符合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告示中规定的节能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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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窗户绝热改修工程 | |||
(2)与窗户的绝热改修工程一起进行的地板等,天花板等,墙壁的绝热改修工程 | |||
(3)下列1~6所示设备的设置、更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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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费的必要条件 | 符合以下a或i中任意一个工程费用(除去补助金,是自己负担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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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书的提交 | 节能改修工程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住宅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申报 |
减额的内容
120m2以下的情况 | 三分之一(长期优良住宅的话是三分之二) |
---|---|
超过120m2时 | 相当于120平方米的三分之一(长期优良住宅的话是三分之二。另外,超过120m2的部分不会被减额。) |
申报手续
为了接受减额,需要在申报书上附上下述(2)~(5)所示的文件,在改修工程完成后3个月内向该住宅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房屋负责人申报。
(也可以邮寄申报。请在申报书的备考栏里填写白天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提交的文件
(1)申报书
可以下载对防止热损失改修等住宅征收的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的减额相关的申报书。(外部网站)
节能改修工程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未能提交的情况下,请在其他栏中填写理由。
(2)纳税义务人住民票的复印件
住在市内的情况下,有时可以省略提交。
(3)扩建等工程证明书
以下A~E中的任一方(机关)可以发行这份文件。
啊:注册的事务所所属的建筑师
李:指定检查机构
禹:登记住宅性能评价机关
江:住宅瑕疵担保责任保险法人
通常情况下,负责工程的建筑师会发行证明,关于证明的发行请咨询施工人员。
(4)能确认补助金等内容的文件(仅在接受补助金等情况下)
(5)认定通知书的复印件(仅限于因节能改修工程而符合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情况)
这是横滨市建筑局建筑企划课发行的文件。
关于认定长期优良住宅和认定通知书的信息,请看横滨市建筑局建筑企划课的网站。
注意事项
- 实施无障碍改修工程的住宅相关固定资产税减额制度、东日本大地震的特例措施以及与震灾等代替房屋相关的减额制度以外的减额制度不能重复适用。
- 对土地的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不被减额。
- 根据这个制度的减额,每户只能接受一次。
- 有可能被扣除所得税的税。详情请咨询管辖的税务局。
关于本减额制度的传单
本减额制度的传单可以从这里下载。
咨询处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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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房屋担当
电话:045-671-2260
电话:045-671-2260
传真:045-641-2775
页面ID:600-18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