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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实施无障碍改修工程的住宅相关固定资产税减额制度
最终更新日2024年12月19日
概要
为了促进老年人和有残疾的人也能安心舒适地生活的环境的整备,到2026年3月31日为止进行了一定的无障碍改修工程,从改修工程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住宅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房屋负责人申报仅限于修改工程完成后的下一年度,将减少该住宅的固定资产税额的三分之一。
接受减额的必要条件
住宅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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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者的条件 | 提交申报书时,有下列居民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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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修工程的内容 |
①走廊拓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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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书的提交 | 无障碍改修工程完成日起3个月内,向该住宅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申报 |
减额的内容
100m2以下的情况 | 三分之一 |
---|---|
超过100m2时 | 相当于100平方米的三分之一 |
申报手续
为了接受减额,需要在申报书上附上下述(2)~(5)所示的文件,在工程完成后3个月内向该住宅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房屋负责人申报。
(也可以邮寄申报。请在申报书的备考栏里填写白天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提交的文件
(1)申报书
可以下载关于老年人等居住改修住宅相关的固定资产税减免的申报书。(外部网站)
从改修工程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未能提交的情况下,请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2)纳税义务人住民票的复印件
住在市内的情况下,有时可以省略提交。
(3)符合居住者条件的文件
- 改修工程完成后的第二年1月1日年龄在65岁以上的人
⇒住民票的抄写 - 需要护理认定或需要支援认定的人
⇒介护保险被保险人证的复印件 - 残疾人
⇒证明是残疾人手册等残疾人的文件的复印件
(4)能够确认修改工程内容及费用的文件
- 工程清单
- 拍摄了进行改修工程的地方的照片(工程完成前的不需要。)
- 可以确认支付工程费用的收据等
(注)上述文件也可以代替登记住宅性能评价机构、指定确认检查机关以及注册的建筑师事务所所属的建筑师发行的扩建等工程证明书。
(5)能确认补助金等内容的文件(仅在接受补助金等情况下)
注意事项
- 本减额制度不会减少城市计划税。
- 进行节能改修工程等的住宅相关的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的减额制度、东日本大地震的特例措施以及与震灾等代替房屋相关的减额制度以外的减额制度不能重复适用。
- 土地的固定资产税不减额。
- 根据这个制度的减额,每户只能接受一次。
- 有可能被扣除所得税的税。详情请咨询管辖的税务局。
关于本减额制度的传单
本减额制度的传单可以从这里下载。
咨询处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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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带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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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房屋担当
电话:045‐671‐2260
电话:045‐671‐2260
传真:045‐641-2775
页面ID:432-22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