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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优良住宅Q&A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6月22日

常见问题一览表

关于制度

关于认定标准

关于申请文件

关于手续

关于计划变更、翻新等

关于继承、买卖

其他

Q&A

关于制度

Q
有减税、补助金等优点吗?
A

除了税的特例措施、补助制度之外,还有融资制度。详情请直接向以下负责部门咨询。

【关于长期优良住宅的税制】 “长期优良住宅税的特例”(外部网站)(国土交通省制作)
・关于固定资产税的减额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的减额措施(横滨市横滨市税的页面)
或者向各区政府税务课房屋负责人提交“固定资产税(土地、房屋)、城市计划税的咨询处一览表”(横滨市财政局的页面)
・关于所得税向各税务局提交“神奈川县税务局所在地·介绍”(外部网站)(国税厅的页面)
・关于注册许可税向横滨地方法务局提交“管辖区域一览”(外部网站)(横滨地方法务局的页面)
・关于不动产取得税,向县税事务所提交“县税事务所等一览表”(外部网站)(神奈川县的页面)
・关于融资制度,向住宅金融支援机构提交“住宅金融支援机构(外部网站)”(住宅金融支援机构的页面)

关于认定标准

Q
请告诉我不能算入规模基准的地板面积的楼梯部分的面积的处理。
A

“住户至少一层的地板面积(楼梯部分的面积除外。)为40m2以上。”
的基准,为了有效地确保40m2,上下楼移动空间的楼梯部分将从地板面积中除去。
但是,楼梯的下部可以作为厕所、收纳等自由来往的空间等居住空间使用的情况下,
该面积可以从楼梯部分的面积中除去。

Q
有不能认定居住环境标准的情况吗?
A

关于以下情况,有不能认定的情况,不清楚的时候请事先咨询。
・居住环境基准的状况(未协商、不合格的情况)
・城市规划设施区域
・事业中的市区开发事业、土地区划整理事业的实施区域
参考
新横滨站南部地区土地区划整理事业(港北区)(都市整备局都市再生推进课的页面)
・二桥北部地区土地区划整理事业(濑谷区)(都市整备局市区整备推进课的页面)
其他市区开发情况
此外,关于居住环境基准的详细内容,请看横滨市建筑局建筑企划课长期优良住宅建筑等计划居住环境基准

关于申请文件

Q
申请书等需要盖章吗?
A

2021年3月1日以后,不需要包括纲要规定样式的所有申请书等盖章。
虽然也不要求委托书,但是为了防止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纠纷,请根据需要,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判断是否需要盖章。

Q
申请时需要的文件吗?(除向评估机构提交的文件外)
A

关于必要材料的详细情况,请确认“3.关于认定申请”的页面。
请注意不要忘记横滨市独自提交的下述文件。
 认定申请文件检查表(2022.06)(Excel:14KB)
 居住环境基准确认报告书(PDF:321KB)
 i-mappy(城市设施、市区开发事业)(外部网站)
 输入地名地号后,在“显示切换”中选择“城市设施·市区开发事业”,
 请在画面地图上点击该地竖起旗子后印刷。
 灾害关怀基准确认报告书(PDF:89KB)
 ・土砂灾害特别警戒区域外的图
 神奈川县土砂灾害信息门户网站(外部网站)显示了申请用地部分的土砂灾害特别警戒区域图
 绘制申请位置,使其知道在泥石流灾害特别警戒区域外

关于式样书(仕上表)、基础伏图、各楼地板伏图、小屋伏图、各部详细图、各种计算书,
 因为变更为审查对象外,所以请不要附加申请。

关于手续

Q
有邮寄服务吗?
A

关于不伴随手续费缴纳的手续,将通过邮寄进行受理和返还。
另外,副本、认定通知书等的返还可以邮寄。
(详情请看邮寄介绍页)

※关于伴随手续费缴纳的认定申请等,和以前一样不接受邮寄的受理,请谅解。

关于计划变更、翻新等

Q
认定后的变更和完成后的重做的时候需要什么手续?
A

关于长期使用结构等的变更,请咨询登记住宅性能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会判断变更内容是否轻微变更。

<轻微变更时>
关于轻微的变更,评价机构会向申请者发行轻微变更相应证明书。
之后就没有必要去横滨市办理手续了。
※关于与长期使用结构等无关的内容的变更,需要向横滨市提交“轻微的变更申请书”。
(例:维护保全计划的变更等)

<需要在评价机构再次确认长期使用结构等时>
评估机构审查后,请向横滨市提交变更认定申请。
详情请看“4.关于变更、受让人的决定等手续”

关于继承、买卖

Q
有通过买卖或继承来继承长期优良住宅时的手续吗。
A

请准备正副两份“批准申请书”、“证明地位继承的文件(买卖合同书、登记簿等)”、“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手续时)”,并在窗口提交。手续费是1700日元。

其他

Q
关于认定通知书中的“认定住宅的位置”,“字(痣)”掉了,可以放进去吗。
A

从2021年开始,横滨市交付的长期优良住宅的认定通知书等“认定住宅的位置”,不显示字丁目以外的字。申请书上记载也可以,但是交付的认定通知书等不能显示字。

Q
如何修改认定通知书的误记呢?
A

请在“轻微的变更申请书”中修改有误记的内容,并进行“认定通知书的再交付申请”。申请再交付的时候,会回收有误记的认定通知书的原件。“轻微的变更申请书”和“认定通知书等的再交付申请书”可以同时提交。再发放申请的手续费是300日元。

Q
认定长期优良住宅建筑证明书怎么办?
A

“认定长期优良住宅建筑证明书”不是行政厅,而是由“进行证明的建筑师、指定确认检查机关或登记制住宅性能评价机关”发行的文件,请向那边咨询。

Q
能确认住的建筑物是否是长期优良的住宅吗?
A

是否是长期优良住宅,因为不是公开的信息,所以即使询问也无法回答。
取得认定的情况下,因为是在开工前申请的,所以请向分售公司、建筑师、不动产中介公司等咨询。

另外,请看一般社团法人住宅性能评价·表示协会公开的长期优良住宅相关的Q&A(外部网站)(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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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部建筑企划课

电话:045-671-4526

电话:045-671-4526

传真:045-550-3513

电子邮件地址:kc-chouki@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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