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4.关于变更、受让人的决定等手续

最终更新日2024年11月8日

关于计划变更

注意事项

・关于长期使用结构等的变更,请向登记住宅性能评价机构确认手续后,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横滨市咨询。
・地名地号变更的情况下,请附上能知道申请场所的文件“建筑物的登记簿副本和公图等”。
・如果之前申请了变更认定的话,请填写最新的变更认定号码和认定日期。

关于轻微的变更

关于“长期使用结构等相关的轻微变更”,注册住宅性能评价机构将向申请者发行轻微变更相应证明书。
之后,没有必要去横滨市办理手续。

※除了“长期使用结构等相关的轻微变更”之外,还需要向横滨市提交“轻微变更申请书”。(例:维护保全计划的变更等)

轻微的变更提交文件
名称样式

轻微的变更申请书(不需要手续费)
(书面右上角的“申报者(申请者)”和4.“认定计划实施者(获得认定者)”的地址、姓名记载相同。)

纲要第6号样式(外部网站)

※上述以外的建筑等计划的变更(需要技术审查的情况)或者从受让人的决定预定时间超过6个月的情况下,成为“变更认定申请书”(计划的变更法第8条关系)。

关于变更认定申请(计划变更法第8条关系)

变更认定申请提交文件
 
名称样式

变更认定申请书(计划变更法第8条关系)
・变更后的“确认书”或“住宅性能评价书”
・向登记住宅性能评价机构提交的(记载了变更概要)变更申请书的复印件
・知道变更处的图纸(有审查机关印章)
手续费(PDF:221KB)
(例:注册住宅性能评价机构的长期使用结构等确认书或住宅性能评价书的户建情况为4000日元)

规则第3号样式(外部网站)

※受让人决定的预定时间的变更等,只变更时期的话手续费是300日元。(2017年4月起)

关于受让人的决定

  • 根据法第五条第三项申请认定的分售住宅,住宅的受让人决定时需要“变更认定申请书”(受让人的决定法第9条关系)。

※合同时间比受让人决定的预定时间超过6个月的情况下,上述“变更认定申请书”(计划的变更法第8条关系)也一并需要。(手续费300日元)

提交文件
名称样式

变更认定申请书(受让人的决定法第9条关系)
・买卖合同的副本
委任状
・手续费2,100日元

规则第5号样式(外部网站)

・关于盖章
申请书不需要盖章了。
委托书的盖章不要求。(请判断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是否需要盖章。)

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部建筑企划课建筑环境担当
所在地: 横滨市中区本町6丁目50番地1025楼北侧

电话号码: 045-671-4526 (08:45~12:00、13:00~17:15)
※我们将经常询问的内容总结成了Q&A,请有效利用。

电子邮件地址: kc-chouki@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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