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长期优良住宅的维护保全

最终更新日2024年10月11日

通知

对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维持保全状况等进行抽取调查。

给获得长期优良住宅认定的各位

认定后再去

按照计划进行建筑维护吧

被认定的人,请根据被认定的计划进行建筑,建筑完成后,根据计划进行维护。
※维护:基于维护保全计划的定期检查、维修等相关计划的检查、维修等
※关于维护的方法和期间,请确认认定申请书的第四面“2.建筑后住宅的维持保全方法及期间”栏。
※在以扩建标准认定的住宅中,如果将来更新符合认定基准而更新为维持保全计划中,则需要根据计划实施该更新工程。

保存建筑维护的记录吧

被认定的人,请制作并保存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建筑、维护情况相关的记录。另外,也可以通过电子数据制作和保存。

这种时候需要办理手续。

想要变更设计的时候(建筑完成前)、要扩建或翻新时(建筑完成后),需要办理计划变更的手续

被认定的人,在进行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设计变更、扩建、改建时,必须在工程开始前向所管行政厅申请计划变更的认定。

关于计划变更的手续,这里是“4.关于变更、受让人的决定等手续”

※在计划变更时,根据新建标准认定的计划必须符合新建的基准,以扩建基准认定的计划必须符合扩建的基准。另外,被认定为现有住宅的情况下,必须符合当初认定时适用的标准。
※想要变更维护保全计划的话,也需要同样的手续。
※在适用一次能源消耗等级基准的住宅中,在认定了评价对象的设备(暖冷气设备、照明、热水器等)后,进行更换时,请更换与认定时具有同等以上性能的设备。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计划变更等手续。另外,关于变更内容请保存为维护情况的记录。认定时设备性能不明时,请向经营者咨询。

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继承和买卖时,需要办理新所有者的地位继承手续

请向通过继承、买卖等继承认定计划实施者地位的人交付长期优良住宅建筑等计划和维护保全的记录等。继承地位的人需要所管行政厅的批准,请在所管行政厅办理手续。如果继承认定计划实施者的地位,维护的实施内容也会由继承人继承,请确认计划的内容。

关于地位继承的手续,这里是“6.关于其他手续”

关于记录的制作和保存

根据《关于促进长期优良住宅普及的法律》第11条第1项,认定计划实施者必须制作关于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建筑及维护情况的记录,并保存。※也可以通过电子数据等制作和保存。

保存的图书一览表
制作保存的图书 内容

根据条文
(省令)

1

・认定申请书
・设计图书等

・长期优良住宅建筑等计划中记载的事项(住宅的位置、结构、设备、规模、维护方法及期间、建筑及维护相关资金计划等)
・申请认定的住宅的设计内容等(住宅的构造及设备是长期使用结构等的说明、设计内容说明书、各种图纸、计算书等设计图书)

第1号
第8号

2

认定通知书

认定通知中记载的事项(认定号码、认定年月日、被认定者的姓名等)

第2号
3

(计划变更或购买分售住宅时)
・变更认定申请书
・变更认定通知书
・设计图书等

有变更认定、变更认定年月日、变更的内容、变更处等

第3号
第九号

4

(继承或买卖时)
・批准申请书
・批准通知书

有地位的继承、获得批准者的姓名、地位继承的年月日、获得批准的年月日等

第4号
5

(横滨市要求报告的情况)
记载报告内容的图书

被要求报告、报告的年月日、报告内容

第5号
6

(从横滨市接到命令时)
记载横滨市命令的通知

接到命令、接到命令的年月日、命令的内容

第6号
7

(接受横滨市的建议或指导时)
记载了横滨市的建议或指导的通知

接受建议或指导、接受建议或指导的年月日、建议或指导的内容

第七号
8

・实施的维护保全(检查、维修等)记录
・关于维护保全的合同书、实施报告书等
(委托维护保全时)

实施的维护保全(检查、维修等)的内容等(进行维护保全、维护保全的年月日、维护保全的内容、委托维护保全时的委托方)

第10号

关于没有住宅建筑及维护情况的记录等情况下的对应

关于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维护情况等的抽取调查

认定长期优良住宅是通过定期维护被认定为可以长期使用的住宅,法律规定认定计划实施者(建筑主)适当的维护保全和记录的保存。为此,本市为了确认定期对长期优良住宅进行适当的维护保全、记录的制作和保存,正在实施关于维护情况的抽取调查。

调查概要

调查对象

获得长期优良住宅认定的认定计划实施者(建筑主)

调查对象住宅

认定长期优良住宅中,以建筑工程完成日为基准,大约经过了5年、10年、20年、30年的住宅

调查内容

  • 关于住宅建筑及维护情况的记录等的保存情况
  • 住宅维护情况

调查方法

符合上述“调查对象住宅”的长期优良住宅的认定计划实施者(建筑主)以一定比例随机抽取。

每年9月到11月左右,以抽取的人为对象,从市里邮寄报告委托书及报告书。

邮寄收到报告委托书后,请向市政府提交记载了维护情况等的报告书(格式1-2)以及维护保全(检查、维修等)记录的复印件。(详情请参阅报告委托书。)

另外,报告委托书没有收到的情况下,不需要报告。

关于2024年度的调查

收到报告委托书的人请向市里提交1和2。

①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维护情况等相关报告书(样式1-2)1份(必须)

②维护保全(检查、维修等)记录的复印件※ 1部(任意)
 ※如果有能确认样式1-2的2-2内容的记录,请附上。
 另外,附件的文件不退还,所以请附上复印件而不是原件。

提交方法

请用以下1至4中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

①电子申请系统(请从下面的URL访问。)

https://shinsei.city.yokohama.lg.jp/cu/141003/ea/mains/procedures/apply/f0febeca-d089-4165-ac1d-2129ed9cec95/start(外部网站)

②用回信用信封邮寄
③带到下述提交处
④电子邮件
 用电子邮件提交的话请寄到以下邮箱地址。
 地址:kc-chouki@city.yokohama.lg.jp
 主题:【报告】关于长期优良住宅的维护情况

提交处

横滨市建筑局建筑企划课(担当:建筑环境担当)
〒231-0005横滨市中区本町6丁目50番地10(25楼)

提交期限

到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为止

提取调查相关的Q&A

向有关信息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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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部建筑企划课

电话:045-671-4526

电话:045-671-4526

传真:045-550-3568

电子邮件地址:kc-chouki@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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