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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筑区新吉田工厂仓库地区建筑协定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新吉田工厂仓库地区建筑协定区域图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定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协商要求地区内的用地有建筑计划的话,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045-671-2667)。
  • 关于邻接地,今后可能会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是?
  • 被认可的建筑协定区域图(PDF:307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者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50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概要(摘录协议书)
    (建筑物限制)
    第8条前条规定的协定区域内建筑物的地基、用途及形态,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
    (1) 建筑物用地
    建筑物用地的最小面积为260平方米(约80坪)。但是,临时换地指定面积在260平方米以下时,其面积为最小面积。
    i用地主出入口的标准
    在与干线道路(城市规划道路,地区干线道路)相接的地基边界处,不设置车辆出入口。但是,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后认可的不在此限。
    停车场、装卸场(包括空地)设置在自己的用地内。
    在建筑物的地基内,绿化占地面积的10%以上。
    (2) 建筑物的用途
    a下列用途的建筑物不能建筑。
    (ア) 用于居住的建筑物(经营者或员工居住的合用住宅除外)
    (イ) 酒店或旅馆
    (ウ) 等候室,料理店,酒馆,舞场,其他类似的东西
    (エ) 涉及单间的浴场业的公共浴场
    (o) 剧场,电影院,演艺场所或者观看场
    (カ) 学校
    (キ) 医院
    (库) 图书馆,博物馆,其他类似的东西
    (3) 建筑物的形态
    从外墙或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地基边界的距离在1米以上。但是,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后认可的不在此限。
    i本第(2)号ア(ア)的括号规定的用于居住的部分面积应在容积率100%,且在120平方米以下。但是,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后认可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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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939

电话:045-671-2939

传真:045-663-8641

电子邮件地址:tb-chiikimachika@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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