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滨市首页
- 生活手续
- 城市建设・环境
- 城市建设
- 地区规划、建筑协定等
- 建筑协定
- 各区建筑协定
- 都筑区建筑协定一览表
- 都筑区新吉田工厂仓库地区建筑协定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都筑区新吉田工厂仓库地区建筑协定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定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协商要求地区内的用地有建筑计划的话,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045-671-2667)。
- 关于邻接地,今后可能会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是?
- 被认可的建筑协定区域图(PDF:307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者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50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概要(摘录协议书)
(建筑物限制)
第8条前条规定的协定区域内建筑物的地基、用途及形态,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
(1) 建筑物用地
建筑物用地的最小面积为260平方米(约80坪)。但是,临时换地指定面积在260平方米以下时,其面积为最小面积。
i用地主出入口的标准
在与干线道路(城市规划道路,地区干线道路)相接的地基边界处,不设置车辆出入口。但是,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后认可的不在此限。
停车场、装卸场(包括空地)设置在自己的用地内。
在建筑物的地基内,绿化占地面积的10%以上。
(2) 建筑物的用途
a下列用途的建筑物不能建筑。
(ア) 用于居住的建筑物(经营者或员工居住的合用住宅除外)
(イ) 酒店或旅馆
(ウ) 等候室,料理店,酒馆,舞场,其他类似的东西
(エ) 涉及单间的浴场业的公共浴场
(o) 剧场,电影院,演艺场所或者观看场
(カ) 学校
(キ) 医院
(库) 图书馆,博物馆,其他类似的东西
(3) 建筑物的形态
从外墙或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地基边界的距离在1米以上。但是,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后认可的不在此限。
i本第(2)号ア(ア)的括号规定的用于居住的部分面积应在容积率100%,且在120平方米以下。但是,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后认可的不在此限。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带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下载Adobe Acrobat Reader DC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939
电话:045-671-2939
传真:045-663-8641
页面ID:808-56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