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滨市首页
- 生活手续
- 城市建设・环境
- 城市建设
- 地区规划、建筑协定等
- 建筑协定
- 各区建筑协定
- 港北区建筑协定一览表
- 新吉田第四住宅区建筑协定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新吉田第四住宅区建筑协定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定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协商要求地区内的用地有建筑计划的话,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045-671-2667)。
- 关于邻接地,今后可能会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是?
- 被认可的建筑协定区域图(PDF:492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者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1,342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概要(摘录协议书)
(建筑物相关标准)
第8条前条规定的协定区域内建筑物的地基、用途、形态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
(1) 前条第1项规定区域的建筑物为单户建筑,为住宅专用或医院并用住宅。
(2) 前条第2项规定区域的建筑物为住宅专用或店铺并用住宅。
(3) 除地层外的层数应在2以下。
(4) 距地面9米,屋檐高度不超过6.5米。
(5) 第7条第1项规定的协定区域的住宅(包括附属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占地面积的十分之五。
(6) 占地最小面积132平方米。但是,批准时最小占地面积以下的用地不在此限。
(7) 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运营委员会批准,横滨市长认可的建筑物不适用第8条的规定。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带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下载Adobe Acrobat Reader DC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页面ID:869-847-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