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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1:中山站南口地区
城市规划决定:2019年2月5日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12月12日
计划图(地区划分、建筑物高度最高限度的区分、墙面位置的限制)
计划图(地区设施的配置)
名称 | 中山站南口地区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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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绿区台村町及寺山町地内 | |
面积 | 约2.8ha | |
地区规划的目标 | 本地区位于JR横滨线及市营地铁4号线的交通结节点中山站的南口站前,巴士、出租车及普通车等集中在一起。地区内自古以来就形成了商店街,商店街的外周部设有公共设施和行政机关等,行人也很多。但是,现在的车站前广场和车站前道路很窄,行人、巴士、出租车以及普通车等的动线错综复杂。 横滨市都市计划硕士计划绿区计划中,“通过促进再开发事业等,推进车站前广场的整备和车站前道路的扩大。”“为了让任何人都能轻松地在车站周边移动,我们将整备无障碍步行环境。”表示。 本地区计划旨在高度利用土地,扩大车站前道路,扩大车站前广场及步行者空间等,在铁路车站周边地区的据点(以下称为“地区据点”。),考虑到周边住宅区,形成良好的复合市区为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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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域 的 整 备 ・ 开 发 及 び 保 全 的 方 针 |
土地利用方针 | 通过市区再开发事业,城市规划道路3、4、56号中山站南口线(包括车站前广场)在强化中山站作为交通结节点的功能的同时,为了实现地区计划的目标,将本地区划分为3个部分,土地利用方针如下。 A地区 作为一个地区的交流和休息场所,整修广场。 2利用车站前的布局,整备便利性高的商业设施等。 B地区 谋求土地的高度利用,整备商业设施和城市型住宅等。 C地区 整备商店街和热闹连续的商业设施等。 |
地区设施建设方针 | 1为了形成热闹的都市空间和提高防灾性,成为人们休息、交流、聚集的场所,整备灾害时暂时性的避难场所广场。 为了确保连接2站和周边的安全舒适的步行者空间,整备人行道状空地1、人行道状空地2、人行道状空地3以及人行道状空地4。 3为了提高铁路及巴士利用者及车站周边设施利用者的便利性,整备了连接车站和车站前广场的步行者通道1。为了确保通往周边住宅区等的步行者空间,整备了连接车站前广场和地区西侧区划道路的步行者通道2。为了提高利用车站的行人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整备了将车站和台村町十字路口以2楼级别连接的步行者通道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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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 | 1通过计划性地引导通过市区再开发事业整备的建筑物的形态等,形成适合以交通结节点的车站为中心的地区据点的良好复合市区环境,为了维持该环境,限制建筑物的用途,限制墙面的位置,建筑物的高度最高限度,建筑物等形态设计的限制以及建筑物绿化率的最低限度。 2为了车站前的热闹建筑,在建筑物的低层配置商业设施。 关于3B地区,考虑到周边环境的高度利用,整备适合铁路车站周边地区据点的商业设施、都市型住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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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方针 | 1为了形成绿意盎然、滋润、有魅力的市区景观,充分发挥绿色所具有的功能,积极推进绿化。 2为了形成绿色和步行者空间的网络,以地面为中心进行连续性多样的绿化。 3建筑物的绿化以干线道路沿岸及面向车站前广场的地方为中心进行绿化,广场等地上视线聚集的地方和从周边的可视性高的地方配置作为景观树的树木和墙面绿化。 4建筑物上部设置的绿化,有助于街道景观,因此作为量感和可视性高的绿化。 |
地区整备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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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设施的配置及规模 | 广场 | 面积约450㎡ | ||||
人行道状空地1 | 宽2米,延长约150米,一部分非青空 | |||||
人行道状空地2 | 宽2米,延长约250米,一部分非青空 | |||||
人行道状空地3 | 宽2米,延长约170米 | |||||
人行道状空地4 | 宽1.5米,延长约60米 | |||||
步行者通道1 | 宽3.5米,延长约100米,一部分非青空 | |||||
步行者通道2 | 宽3.5米,延长约50米 | |||||
步行者通道3 | 宽3.0米,延长约220米,一部分非青空 | |||||
建 筑 物 等 二 关 す る 事 项 |
地区划分 | 名称 | A地区 | B地区 | C地区 | |
面积 | 约0.5ha | 约2.1ha | 约0.2ha | |||
建筑物用途的限制 | 下列建筑物不得建造。 1楼或2楼用于居住的物品(1楼及2楼居住的部分仅限于走廊、大厅、集会室、楼梯、电梯等除外。) 2汽车驾校 3胜马投票券发售所、场外车票卖场或场外胜舟投票券发售所 4经营仓库业的仓库 5工厂(不包括用于店铺、餐饮店等类似用途的建筑物所附带的建筑物。) 6单间浴场业相关的公共浴场及其他类似的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9的5中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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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位置的限制 | 建筑物的外壁或代替其的柱子面不得超过计划图所示墙面位置的限制而建造。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不受此限制。 1公共厕所、巡查派出所及其他类似公益上必要的东西 2安全上、防火及卫生上无障碍的公共走廊及其他类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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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 建筑物的高度不能超过31米。 | 建筑物的高度不能超过31米。但是,在计划图所示的区域a中,可以在100m以下。 | 建筑物的高度不能超过31米。 | |||
建筑物等形态设计的限制 | 1建筑物等的形态设计为了考虑到周围的景观协调,应符合以下事项。 (1)高度超过31m的建筑物部分的色彩,以曼塞尔表色系的亮度5以上且色度4以下为基调。 (2)高度超过31m的建筑物部分,投影在该部分铅正面的水平方向长度应在70m以下。 (3)为了减轻建筑物墙面带来的压迫感,应采用建筑物柱子等的设计和色彩等来分节壁面的形态设计。 (4)用于店铺等的部分,人行道状空地1、人行道状空地2以及面向人行道状空地4的1楼部分、以及步行者用通道3的面部分,应设置开口部等建筑物内部活动和热闹的形态设计。 2室外广告物为了考虑到周围的景观协调,应符合以下事项。 (1)建筑物上室外广告物(不包括在自己的名称、店名或商标、自己的事业或营业内容中显示独立文字、标志等组合或管理上必要事项的物品。)时,不要设置在建筑物高度超过31m的部分。 (2)屋顶(包括塔屋。)不要设置室外广告物。 (3)室外广告物的照明,不要设置闪烁光源的照明。 3室外设置的建筑设备等(太阳能发电设备或太阳能利用设备除外。)是为了不让周围容易看到而进行遮蔽等考虑到周围的形态设计。 4停车场或自行车停放处的外观不会被栽植包围等杂乱无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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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绿化率的最低限度 | 百分之十 | 100分之6.5 |
中山站周边地区也被指定为城市建设协议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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