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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别所台住宅地建筑协定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3日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的图片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定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先协商要求地区内的用地有建筑计划,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
  • 关于邻接地,今后可能会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概要(摘录协议书)
    (建筑物限制)
    第8条前条规定区域内建筑物的地基、位置、用途及形态,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
    (1)建筑物的用途是一户建个人专用住宅及医院并用住宅(兽医院除外)店铺合用住宅。(指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第130条之3所示)
    (2)除地层以外,层数为2以下。
    (3)从外壁或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道路边界线的距离在1m以上,到邻地边界线的距离在0.6m以上。但是,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第135条之5※的规定不在此限。
    (4)距地面的高度为9米,屋檐的高度不超过6.5米。
    (5)(4)号规定的地基面是指签订本协议时宅地的地基面。
    (6)不得分割使用一个区域用地。

※根据建筑基准法的修改,协定书中记载的条款发生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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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电子邮件地址: tb-chiikimachika@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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