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基于食品卫生法的集体供餐设施的营业申报等

最终更新日2024年10月16日

1这次的内容

(1)关于遵循HACCP的卫生管理

 最近,厚生劳动省的网站(外部网站)上公开了面向饮食设施的指南书《采用HACCP的想法的卫生管理指南书~委托校餐事业所~》。
 各保育、教育设施等按照《大量烹饪设施卫生管理手册》(最终修改:2017年6月16日生食发0616第1号)实施卫生管理,以各设施等选任的食品卫生负责人为中心,参考本指南,制定卫生管理规则拜托了。
 已经实施了超出本指南的卫生管理的地方,没有必要降低水平,所以请继续进行管理,确立卫生管理体制。
 另外,在烹饪业务委托实施园中,设施(园)方面和受托人的食品卫生负责人,请确认该指南书的内容是否执行,并依次准备好后再着手。

(2)关于营业的申报等

 向区生活卫生课申报。申报方法等请看医疗局食品卫生课的网页

<注意点>烹饪业务直营园及委托实施园的对应差异
分类 烹饪业务直营园 烹饪业务委托实施园
营业申报 需要申报园

受托人获得营业许可的话,

园内不需要申报

食品卫生负责人

设施长(园长)、经营者、烹饪负责人

其中需要注册一名

受托人被登记。

(园方不需要登记)

卫生管理讲习会

(食品卫生负责人指定讲习会:区和局举办)

一年一次,一定要听课

(食品卫生负责人以外的人也可以听课,原则上由听课的食品卫生负责人通知相关工作人员)

受托人每年必须听一次

园方面没有听课义务(但是,可以参加讲习会)


【共同事项】
根据旧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交付的校餐申报完毕证及食品卫生负责人证无效。另外,没有必要返还到区生活卫生课。
i根据新申报的食品卫生法的营业申请中,没有颁发表示已申报的证明。
对于新登记的食品卫生负责人,可以继续使用现在取得的“食品卫生负责人证”,如果希望的话会发给新的负责人票。
园的食品卫生负责人因人事变动或退休而变更时,请向各区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提交“营业许可申请事项·营业申报事项变更申请书”。另外,那个时候需要附上营养师许可证、厨师执照、食品卫生负责人培训讲座的结业证的复印件。
  此外,食品卫生负责人培训讲座的结业证没有有效期,请妥善保管。

本页的咨询

儿童青少年局教育部保育·教育支援课

电话:045-671-2396

电话:045-671-2396

传真:045-663-1925

电子邮件地址:kd-hoikushien@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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