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民法修正伴未成年人非课税措施改正

最终更新日2024年9月18日

 未成年人在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在135万日元以下的情况下不征税,但不属于未成年人的人则是前一年的合计所得
金额超过45万日元(注1)的话要纳税。
 随着民法成年年龄的降低,到2023年1月1日为止18岁或19岁的人,是否要缴纳市民税、县民税?
在判定中,不属于未成年人。
 受此影响,2022年没有征税的人,2023年有可能征税。

未成年人的范围
到2022年度为止2023年开始
未满20岁未满18岁

2002年1月3日以后出生的人
(2022年度的情况)

2005年1月3日以后出生的人
(2023年度的情况)



(注1)有抚养亲属的情况下,不征收市民税和县民税的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范围不同。
    关于范围,请在上述链接处确认。

关于近年来的税制改革等,请参照上述链接地址。

本页的咨询

港南区总务部税务课

电话:045-847-8355

电话:045-847-8355

传真:045-841-1596

电子邮件地址:kn-zeimu@city.yokohama.lg.jp

返回上一页

页面ID:698-5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