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事务所、事业所、住宅税
最终更新日2024年1月29日
港南区没有地址的人,1月1日在港南区内拥有事务所、店铺和住宅,且前一年有一定收入的人,承担市民税、县民税均等比例的纳税义务。
例1:港南区有店铺(面包店),住民票是其他城市的情况
⇒从港南区申请市民税、县民税的均等比例+其他城市要求居民税。
例2:港南区有空房或家人居住的房子,本人不是在港南区而是住在其他城市或其他国家的情况
⇒与上述示例1相同
Q
单身赴任,如果房子是出租的话,事务所、事业所、房子征税不征税吗?
A
因为不能从房子和出租的总括来判断,所以前一年有一定收入的人要纳税。
Q
在事务所、事业所、房子中,房子的部分怎么申报?
A
请提交事务所、事业所、住宅税申报书。
申报书的格式的取得和咨询请通过区政府的窗口或电话咨询。
Q
因为是个人事业开业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A
个人事业的开业、停业、停业申报书是必要的。
详情请确认以下链接地址。
本页的咨询
页面ID:439-614-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