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滨市首页
- 横滨市Q&A常见问题集
- 从所管区局寻找
- 资源循环局
- 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
- 工厂搬入(自己搬入)的手续怎么办。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Q
工厂搬入(自己搬入)的手续怎么办。
最终更新日2024年11月8日
A
要自己搬入横滨市的焚烧工厂,需要事先向有排出场所的区的收集事务所申报。
(1) 向事务所的事前申报
向有排放场所的区的收集事务所提交一般废弃物等搬入申报书。
申报书在事务所,请在搬入工厂的10天前到6天前之间申报。※不能当天搬入。
事务所指定搬入工厂,交付申报书的存根等。
(2) 搬入日当天
和废弃物一起,拿着申报书的存根搬入指定的工厂。
※焚烧工厂谢绝可资源化的旧纸和工业废弃物,所以请将这些东西搬入回收设施等。
关于事业类垃圾的分类及收集
本页的咨询
页面ID:978-78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