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事业类一般废弃物

最终更新日2024年11月6日

所谓废弃物,是指占有者不能自己利用或有偿卖给他人而不需要的固体状或液体状的东西(放射性物质及由此污染的东西除外),被分类为一般废弃物和产业废弃物。
在横滨市,把家庭生活产生的废弃物作为一般废弃物的家庭垃圾,不仅仅是以店铺、公司、工厂、事务所等的营利为目的,还包括医院、学校、政府机关等广泛开展公共服务等的地方,将伴随着事业活动产生的废弃物称为事业类垃圾。事业类垃圾大致分为事业类一般废弃物和产业废弃物,其中PDF工业废弃物(PDF:151KB)以外的垃圾作为事业类一般废弃物(一般垃圾)。

废弃物的分类
一般废弃物和工业废弃物的流程图


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经营者对于伴随该事业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在《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及《横滨市废弃物等的减量化、资源化及适当处理等相关条例》中规定了自我处理责任如下。

  1. 经营者必须自己负责妥善处理伴随着该事业活动产生的废弃物。
    (关于这个事业活动,因为所有的事业活动,所以不论盈利目的)
  2. 通过对伴随着事业活动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等,必须努力减少其排放量。
  3. 经营者必须积极协助横滨市关于减量化、资源化以及废弃物的适当处理的措施。
  • 所谓自我处理,是指排放经营者自己妥善处理废弃物,
    也包括在无法自行处理的情况下委托处理。
    委托处理时,必须按照废弃物处理法及市条例规定的处理基准进行处理。
  • 委托处理是指委托可以处理废弃物的许可公司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排放经营者必须按照废弃物处理法及市条例规定的委托基准进行委托。
  • 不能向自治会和居委会等进行的资源集体回收提供旧纸类等资源物。
    同时,市内各处设置的资源回收箱也不能使用。即使是少量的,也要自我处理。

关于事业类垃圾的分类及收集

事业类垃圾在横滨市不收集。
另外,旧纸类等资源物不能提供给自治会和居委会等进行的资源集体回收。同时,市内各处设置的资源回收箱也不能使用。即使是少量的资源物,也不能放在家庭垃圾的集成场所。
对于不遵守分类规则的人,进行劝告、命令,如果不分类就扔垃圾的话,会被处以罚则(罚款2000日元)。(2008年5月1日开始)(详情请分开出发到哈马规则的页面)
事业类垃圾的分类和家庭垃圾的分类规则不同。


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利用的情况下,
关于一般废弃物,向获得一般废弃物收集搬运许可的业者
关于工业废弃物,向获得工业废弃物收集搬运许可的业者
委托收集,收费处理。

●保管分类后的废弃物时,在用地内设置保管场所,在搬运之前要妥善保管。
※请采取措施防止废弃物飞散、流出以及渗透到地下,以及恶臭散发。另外,关于工业废弃物的保管,请按照PDF产业废弃物保管基准(PDF:468KB)进行保管。

●因为早上、每天等都可以收集,所以时间、次数、收集方法等请和许可公司商量。

●在市的焚烧工厂,可资源化的旧纸类(报纸、杂志、纸箱、纸包装、OA用纸、混合纸、机密文件等)不能作为一般废弃物处理。(一次性筷子的袋子和信封等纸垃圾不能放在一般垃圾里。另外,不能将纸箱作为垃圾容器)按种类分类(纸箱折叠等,纸盒等去除污垢后)交给旧纸业者,再利用。

●处理含水垃圾的时候,请拧干等充分除去水分后再排出。量减少,恶臭也能抑制。

●根据食品回收法(外部网站),食品相关事业者(食品制造、饮食店等)有义务减少20%以上的含水垃圾(烹饪屑、吃剩等)。

●最近,垃圾排出时乌鸦等造成的损失增加了。请妥善使用垃圾容器(带盖子)和防鸟网等,切实实施防止散乱等对策。

●也有经营者自己搬入横滨市的焚烧工厂的方法。这种情况下,需要事先向产生一般废弃物区的资源循环局收集事务所申请。另外,作为不能搬入的禁止物,可资源化的旧纸类、PDF产业废弃物(PDF:151KB)(废塑料类、金属屑、玻璃陶瓷屑、与建设业相关的木屑、废油等。也包括罐子、瓶子、塑料瓶)等。请注意。
另外,带入禁止搬入物时,通过搬入物检查进行带走等指导(PDF:242KB)

●许可业者的合同费用包括搬入横滨市工厂、处理地时的处理费用(13日元/kg)。

事业类垃圾收集流程
说明事业类垃圾收集流程的图


这样的“垃圾”也是事业类垃圾!的图像
事业可能发生的垃圾图像

这样的“垃圾”也是事业类垃圾!

  • 茶叶渣和工作人员吃剩的食物等等
  • 发票、文件等纸类
  • 餐饮店、员工食堂提供的厨房垃圾和剩饭

无论多么一点点(不管垃圾的量还是重量)都需要收费处理。

事业用大规模建筑物所有者的责任和义务

事业用的大规模建筑物是指

  1. 大规模零售店铺布局法(1998年法律第91号)第2条第2项规定的大规模零售店铺
  2. 零售店中用于零售业店铺的部分的总地板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在1000 m2以下的
  3. 用于事业的部分的建筑面积在3000 m2以上(同一地区内有2个以上建筑物(建筑基准法(1950年法律第201号)第2条第1号规定的建筑物时,用于各个建筑物事业的部分的建筑面积在3000 m2以上)的建筑物

面向事业用大规模建筑物的建筑主及设计者的页面
面向建筑物事业用大规模建筑物所有者的页面

关于住宅并置事业(小规模的住宅并置事务所、店铺排出的垃圾)

小规模的住宅并置事务所、店铺产生的垃圾由市政府收集时,需要申报。

作为对象的事务所·店铺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事务所。不需要处理垃圾的手续费。

  1. 与住宅并存的事务所
    (注意)公寓等1楼有店铺,2楼以上有住所的情况,即使在同一个地区内住宅和事务所是分开栋的情况等不成为对象。
  2. 员工由同居的亲属等组成。
  3. 垃圾的量平时每天平均“家庭垃圾・事业垃圾”合计5公斤或者“事业类垃圾”3公斤。

申报方法

必要材料

  • 事业类一般废弃物(住宅并置事业所)处理申报书(3张复印)
  • 家庭全员关系的住民票抄写

提交处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带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下载Adobe Acrobat Reader DC

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部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

电话:045-671-3818

电话:045-671-3818

传真:045-663-0125

电子邮件地址:sj-jigyokei@city.yokohama.lg.jp

返回上一页

页面ID:451-13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