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滨市首页
- 横滨市Q&A常见问题集
- 从所管区局寻找
- 资源循环局
- 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
- 在市内进行建设工程等,排出产业废弃物,需要申报吗。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Q
在市内进行建设工程等,排出产业废弃物,需要申报吗。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1日
A
在市内进行建设工程等,排出产业废弃物的经营者,每项工程都需要根据《横滨市废弃物等的减量化、资源化及适当处理等相关规则》第40条,提交“产业废弃物排出事业所申报书”(第44号样式)。
申报对象“事业所”
关于建设业等,仅限于排出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包括废石棉等),或者排出含有石棉的工业废弃物(施工范围的含石棉建材使用面积合计1000平方米以上)时。
申报处及其方法
请带到窗口,或者通过电子申请或者邮寄来申报。
申报需要的是1份,如果需要控制的话,提交两份的话,会盖上收据并返还一份。邮寄的话,在写好收信人姓名的回信信封上贴上邮票,发送两份的话,日后会返还盖有收据的一份。
申报用纸的获取方法
可以从横滨市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的主页或者窗口获取。
窗口
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管理股
受理时间
上午8:45~12:00、下午1:00~5:15(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相关网站
本页的咨询
页面ID:952-47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