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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小规模事业所排出的事业类垃圾,市政府有没有回收制度?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3日
A
横滨市原则上不收集伴随着事业活动(不论营利还是非营利)而产生的废弃物(事业类垃圾)。
(在家庭垃圾的集成场所排出事业类垃圾的话,会根据法令处罚)
请自行处理,一般废弃物请委托获得一般废弃物收集搬运的许可,工业废弃物请委托获得工业废弃物收集搬运和处理许可的业者(许可业者)进行处理。
但是,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将登记为“住宅并置事务所”,由市政府收集。
(登记后,需要在垃圾袋上写明事业单位名称。没有注明就无法收集)
1与住宅并设的事务所
(注)公寓等1楼有店铺,2楼以上有住所的情况,即使在同一地区内住宅和事务所分开栋的情况等不属于对象。
2员工由同居的亲属等组成。
3事业类垃圾的量平时每天平均3公斤。或者“家庭垃圾・事业垃圾”合计在5公斤以下
申报方法
申报书在您居住区的资源循环局收集事务所发放。
必要材料
■事业类一般废弃物(住宅并置事业所)处理申报书(3张复印)
■家庭全员关系的住民票抄写
申报处
■横滨市资源循环局居住区的收集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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