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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临时使用认定(建筑基准法第7条之6)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3月1日
临时使用认定
工程中的建筑物的临时使用认定制度,在原则上禁止和限制在获得检查完毕证之前建筑物的使用的基础上,在一定的情况(特定行政厅、建筑主管或指定确认检查机关认为在安全上、防火上、避难上没有障碍时)可以暂时使用在。
另外,临时使用认定的对象是法6条1项1号到3号的建筑物。
※关于临时使用认定制度,2014年法律第54号。根据《修改建筑基准法》,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指定确认检查机关也可以认定。 详情请看国土交通省的主页(外部网站)。
申请处
在扩建等工程中且包括避难设施等相关工程的情况下,除国土交通大臣规定的工程等情况外,需要向特定行政厅申请临时使用认定(参照建筑基准法实施规则第4条的16第3项)。
指定确认检查机关等也可以进行临时使用认定的扩建等工程,规定了以下工程。
- 增建工程中符合下列条件:
- 在申请临时使用认定之前,关于避难设施等的工程(仅限于临时使用部分。)已完成。
- 不包括增建相关部分以外的部分相关的避难设施等相关工程。
- 全部改建工程
- 建筑物用没有开口部的独立构造的墙壁划分的情况下,该区划部分的全部改建工程
向本市申请的话,请事先以建筑咨询网络受理形式咨询。
建筑确认等申请前的建筑咨询网络投稿形式(外部网站)
根据法令
法第七条之六 | 获得检查完毕证之前建筑物的使用限制 |
---|---|
令第13条 | 避难设施等的范围 |
令第13条之2 | 避难设施相关工程中不包含的简易工程 |
规第4条之16 | 临时使用认定的申请等 |
法第90条之3 | 工程中安全措施等相关计划的申报 |
令第147条之2 | 工程中需要申报安全措施等相关计划的建筑物 |
规第11条之2 | 关于安全措施等的计划报告格式 |
申请书
申请提交处 | 收件人 | 临时使用认定申请书 | 手续费 |
---|---|---|---|
建筑指导课 | 寄给特定行政厅(横滨市长) | 确认申请→第33号格式、计划通知→第42号的20种样式 | 120000日元 |
建筑指导课 | 写给建筑主管 | 确认申请→第34号格式、计划通知→第42号的21种样式 | 120000日元 |
指定检查机构 | 发给指定检查机构 | 第34号样式 | 请向各机构咨询 |
<计划变更时的申报>
计划变更批准申报书(横滨市建筑基准法实施细则第15条第1项)→正副2部《Word形式》(word:21KB)
必要图书
1 | 临时使用认定申请书 | 第33号样式(word:31KB)第34号样式(word:30KB)记载例(PDF:218KB) |
---|---|---|
2 | 委任状 | |
3 | 安全计划书 | 在提交完成检查申请书之前附上 >>安全计划书(word:54KB)记载例(PDF:375KB) |
4 | 工程表 | 在提交完成检查申请书之前附上(在整体工序中明示临时使用期间) |
5 | 附近示意图 | 明示临时使用范围等 |
6 | 配置图 | 明示临时使用范围等 |
7 | 各层平面图 | 明示临时使用范围等 |
8 | 临时设计画图 | 在提交完成检查申请书之前附上 |
※关于在指定确认检查机关进行建筑确认的物件,请另外提交以下文件。
1 | 确认申请书的复印件 |
---|---|
2 | 确认完毕证复印件 |
3 | 中间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
4 | 确认申请书附件图的复印件(示意图、配置图、平面图、立面图、截面图、用途和规模不同的设备图) |
手续流程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带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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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部建筑指导课
电话:045-671-4531
电话:045-671-4531
传真:045-681-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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