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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协议内容-5城车站前中心
最终更新日2024年1月31日
协议内容-5
城市中心(第二种中高层居住专用地区、近邻商业区、商业区)
车站前中心(第二种居住地区、附近商业区)
1城市中心
(1) 因为缔结了城市建设协定,所以请遵循城市建设协定的内容。
(2)计划住宅的时候,每公顷用地的最大住户数请如下所示。
【最大住户数】
容积率用地每公顷的最大户数(户)
・150%的地区232
・400%的地区300
・500%的地区425
・600%的地区550
※ 另外,请注意,根据“地区计划”、“城市建设协定”,住宅等的用途可能会受到限制。
2中川站前中心、北山田站前中心及仲町台站前中心
(1)因为缔结了城市建设协定,所以请遵循各自的街道建设协定的内容。
(2)计划住宅的话,每户的占地面积请在43m2以上。
※ 另外,请注意,根据“城市建设协定”,住宅等的用途可能会受到限制。
3都筑交流之丘(旧称:川和或葛谷)站前中心
(1)建筑物的一楼部分的用途是贩卖、饮食、服务店,请避免住宅、业务等用途。
(2)面向宽度6m以上的步行者专用道路部分的建筑物的外墙,请比道路边界线后退1.5m以上。
(3)建筑物的法萨德(正面)请面向步行者专用道路一侧。
(4)计划住宅的话,每户的占地面积请在43m2以上。
(5)停车场请在地基内的车道一侧设置住户数的50%以上,并且根据业务形态的必要台数。
(6)自行车停放处、货物销售场、垃圾放置场请设置在用地内的车道一侧。
(7)建筑物的设计和广告物请与周边街道和谐相处。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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