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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内容-4近邻中心
最终更新日2024年1月31日
协议内容-4近邻中心(第2种中高层居住专用地区、第2种居住地区、准居住地)
1茅崎中心(茅崎南二丁目的一部分)
(1)建筑物的一楼部分的用途,请尽量作为商品销售、饮食、服务店。但是,与茅崎中心的街道和谐的住宅、事务所等不在此限。
(2)每户的占地面积请在43m2以上。
(3)建筑物的设计,请与茅崎中心的街道和谐相处。
(4)停车场的话,请确保住户数的50%以上,并且根据业务形态确保必要的台数。
(5)自行车停放处、货物销售场、垃圾放置场请设置在用地内,进行栽植等,注意美观。
(6)请在用地内进行充分的绿化。
(7)请设置门柱灯,为了确保建筑物内的灯光而设置开口部等,确保街道夜间照明。
(8)请尽量避免设置屋顶广告物。
2东山田近邻中心(东山田二丁目的一部分)、牛久保附近中心(牛久保东二丁目的一部分)、新吉田近邻中心(早渕三丁目的一部分)、荏田近邻中心(荏田南五丁目及荏田东三丁目的一部分)以及佐江户近邻中心(加贺原一丁目的一部分)
(1)建筑物外墙的后退
荏田近邻中心外墙后退
面向宽度9米以上的步行者专用道路(与新羽荏原田线接触的部分除外)对面的建筑物外墙请后退2米以上。
另外,关于计划内容,请尽量事先向当地商店会说明。
i上述以外的邻近中心的外墙后退
面向步行者专用道路的建筑物外墙,请尽量后退,演出热闹的景象。
(2)面向步行者专用道路的建筑物的一楼部分的用途,请尽量作为贩卖、饮食、服务店。但是,与附近中心的街道和谐的住宅、事务所等不在此限。
(3)每户的占地面积请在43m2以上。
(4)建筑物的法萨德(正面)请面向步行者专用道路一侧。
(5)建筑物的设计请与周边街道和谐相处。
(6)停车场请在地基内的车道一侧设置住户数的50%以上,并且根据业务形态的必要台数。
(7)自行车停放处、货物销售场、垃圾放置场请设置在用地内的车道一侧。
(8)请在用地内进行充分的绿化。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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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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