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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81:户冢站前中央地区
城市规划决定:2008年3月14日/城市计划变更:2017年7月14日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计划图(地区划分)
计划附图
名称 | 户冢站前中央地区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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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横滨市户冢区户冢町、矢部町及吉田町 | |
面积 | 约9.6ha | |
区 域 的 整 备 ・ 开 发 及 び 保 全 的 方 针 |
地区规划的目标 | JR及地铁户冢站周边,在“横滨市中期计划”中,作为铁路站周边的据点,重点推进有个性和魅力的城市建设,横滨市都市计划的基本计划·户冢区计划中,业务、商业、文化等多种功能集成作为都市据点,户冢站周边地区构想图中,作为形成沿途繁华的地区、改善和保护居住环境的地区等。此外,在户冢站周边,户冢站前地区中央土地区划整理事业、户冢站西口第1地区第二种市区再开发事业等市区整备正在进行中。 |
土地利用方针 | 根据地区的特性,按照以下方针引导土地利用。 (A商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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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 | A商业区为了形成集多种功能的商业用地,创造国道1号等一部分沿途的热闹景象,规定了建筑物用途的限制和建筑物等形态设计的限制。 |
地区整备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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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物 等 二 关 す る 事 项 |
地 区 的 区 分 |
名称 | A商业区 | ||
A-1地区 | A-2地区 | A-3地区 | |||
面积(ha) | 约0.6 | 约1.2 | 约2.4 | ||
建筑物等用途的限制 | 下列建筑物不得建造。 在与1国道1号等的一部分接触的地基上,建筑物的1楼部分中用于住宅、共同住宅、宿舍或寄宿的部分(仅限于面向国道1号等一部分的部分。)垂直投影到该建筑物的地基和国道1号等的一部分的边界线的垂直投影在垂直面上,但水平方向的长度合计仅限于该建筑物的1楼部分(国道1号长度等部分) |
下列建筑物不得建造。 1单间浴场业相关的公共浴场及其他类似的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9之3※中规定的 |
下列建筑物不得建造。 在与1国道1号等的一部分接触的地基上,建筑物的1楼部分中用于住宅、共同住宅、宿舍或寄宿的部分(仅限于面向国道1号等一部分的部分。)垂直投影到该建筑物的地基和国道1号等的一部分的边界线的垂直投影在垂直面上,但水平方向的长度合计仅限于该建筑物的1楼部分(国道1号长度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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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位置的限制 | - | - | - | ||
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 - | - | - | ||
建筑物等形态设计的限制 | 1建筑物的屋顶和外墙应考虑到与周围的协调,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或装饰。 |
1建筑物的屋顶和外墙应考虑到与周围的协调,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或装饰。 |
1建筑物的屋顶和外墙应考虑到与周围的协调,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或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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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或栅栏结构的限制 | - | - | - |
地区整备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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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物 等 二 关 す る 事 项 |
地 区 的 区 分 |
名称 | B住宅区 | C地区 | |||
B-1地区 | B-2地区 | B-3地区 | B-4地区 | ||||
面积(ha) | 约0.7 | 约0.5 | 约2.6 | 约0.2 | 约1.0 | ||
建筑物等用途的限制 | 下列建筑物不得建造。 1事务所、店铺及餐饮店(用于该用途的部分的地板面积合计在150m2以内,且该建筑物中用于住宅或共同住宅用途的部分的地板面积合计在该建筑物的地板面积的合计二分之一以上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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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位置的限制 |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前面道路的边界线以及邻地边界线的距离为0.6m以上。 但是,在不到该距离限度的距离内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符合以下条件时,不受此限制。 1外墙或柱子的中心线长度合计在3m以下的 |
- |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前面道路的边界线以及邻地边界线的距离为0.6m以上。 但是,在不到该距离限度的距离内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符合以下条件时,不受此限制。 1外墙或柱子的中心线长度合计在3m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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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 1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10米。 |
1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 |
1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1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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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形态设计的限制 | 1建筑物的屋顶和外墙应考虑到与周围的协调,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或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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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或栅栏结构的限制 | 面向道路的部分设置的围墙或栅栏,采用以下构造。 |
面向道路的部分设置的围墙或栅栏,采用以下构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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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基准法的修改(2018年4月1日实施),《建筑物等用途的限制》中记载的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9的3被修改为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9之5。
≪关于地区规划区域内行为的申报≫
C地区的地区整备计划的所有项目都根据建筑基准法在地区计划条例中规定了限制,所以进行建筑确认申请的行为不需要申报。
户冢站前中央地区计划区域,规定了横滨市认定的地域建设规则。详情请看下一页。
“明亮的街道社区户冢规则”及“东海道户冢宿城市建设规则”
另外,关于地区建设规则的手续,请看下一页。
区域建设规则的协议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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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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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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