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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8:明神台地区

城市规划决定:1997年9月5日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计划图中的图像
计划图

・计划书
名称 明神台地区规划
位置 横滨市保土谷区赏花台及明神台地内
面积 约9.0㏊














地区规划的目标 本地区位于相模铁道星川站以西约500米,是1959年由日本住宅公团(现住宅、城市整备公团)修建的住宅区。
位于县立保土谷公园邻接的绿意盎然的山丘上,周围的斜面绿地大致被指定为都市绿地和都市计划公园,处于远望市内的幽静地区环境。地区内的中层住宅,由于建设后经过了30多年而老化,居住水平明显低。
另外,本地区位于根据促进大城市地区住宅和住宅地供给的特别措施法,重点提供住宅和住宅地的地区,是促进通过公共住宅的重建等来提高居住水平和增加户数的地区。因此,为了重新整顿目前的中层住宅,谋求合理的高度利用,提高居住水平和提高住宅用地功能的优质住宅,决定实施改建项目。
本地区计划的目标是在谋求地区内有计划、有效率的土地利用和良好的居住环境的整备的同时,形成考虑到周边地区环境的和谐的街道。
土地利用方针 将地区划分为中高层住宅区和公益地区两个地区,分别按以下方针引导土地利用。
  1. 中高层住宅区

在谋求大约1300户中高层共同住宅的布局的同时,适当配置集会所、管理事务所等,诊疗所在中央的街区沿着道路集中在一个地方,形成整体协调良好环境的住宅区。

  1. 公益地区

为了提高地区居民及周边居民的便利性和形成良好的环境,计划通过公园和保育园等进行公益性利用。

地区设施建设方针 ・为确保本地区交通的安全性和便利性,设置了区划街道。
・每个街区配置地区居民可以休息的舒适广场,整备连接它们的步行者空间。
・为了提高地区环境,设置公园、绿地和其他空地。
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 为了确保土地的高度利用和广场等开放空间,谋求住宅楼的高层化。另外,在建筑物的建设方面,充分考虑日照、通风、景观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利用绿意盎然的山丘布局,从周边地区向南北的中心轴提高建筑物,形成良好的地平线。此外,还要确保与住户数量相符的停车场和自行车停放处。
因此,在建筑物用途的限制、建筑物建筑面积占地基面积比例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地基面积的最低限度、墙面位置的限制、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等形态或设计的限制以及围墙或栅栏的构造的限制中设置必要的基准。
绿化方针 对新的造成法面和地区外缘部的空地部分进行绿化,有助于保护绿意盎然的山丘景观。此外,沿着人行道状空地和行人通道尽可能保护现有树木,并适当配置街道树等,为行人提供舒适的绿荫。其他栋间空地和停车场周围也极力进行绿化,形成了绿意盎然的住宅区。
・计划书(续)
地区整备计划
地区设施的配置及规模   宽度 延长
道路 10.5m 约590米
步行者通道 2.0m 约160米
人行道状空地 4.Om 约340米
2.Om 约520米
1.5m 约60米
公园 面积约5,500平方米
广场 面积约6700平方米
绿地 面积约4000平方米
其他空地 面积约500平方米









地区
区分
名称 中高层住宅区 公益地区
面积 约8.1ha 约0.9ha
建筑物等用途的限制

下列各号所示建筑物以外的建筑物,不得建造。

  1. 共同住宅
  2. 学校,图书馆及其他类似的东西
  3. 诊疗所
  4. 巡警派出所.公用电话所及其他类似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第130条之4规定的
  5. 医院
  6. 店铺、餐饮店及其他类似用途中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第130条之5之3规定的
  7. 属于前各号建筑物的建筑物

下列各号所示建筑物以外的建筑物,不得建造。

  1. 养老院、保育所、残疾人福利院等类似设施
  2. 巡查派出所,公用电话所及其他类似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第130条之4规定的
  3. 老人福利中心,儿童福利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
  4. 属于前3号建筑物的建筑物
建筑物建筑面积占地基面积比例的最高限度 4/10 ――
建筑物占地面积的最低限度 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在1000 m2以上,住户数乘以55 m2的面积以上。
但是,作为公共厕所、巡查派出所及其他类似公益上必要建筑物用地使用的,不在此限。
――
墙面位置的限制

从建筑物的外壁或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道路的边界线的距离,根据前表中栏所示建筑物的高度,在表右栏的数值以上,到地区计划的区域边界线为止的距离,根据表右栏规定的方法。但是,在不到该距离限度的距离内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符合以下任一号时,不在此限。

  1. 建筑物的外壁或柱子的中心线长度合计在3m以下的
  2. 仓库及其他类似用途(垃圾放置场除外。)房檐高度在2.3米以下,且地板面积合计在5m2以内的
  3. 垃圾场房檐高度在3米以下的
  4. 公共走廊,巡查派出所,公用电话所等公益上必要的东西
・表
对象 建筑物的高度 后退的距离
道路边界 不到20米 2m
20米以上 4m
地区规划的
区域边界
  5米以上且建筑物高度的
1/5以上
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1. 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45米。
  2. 建筑物各部分的高度必须在从该各部分到地区计划区域边界线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离乘以0.6得到的数值加上7m的数值以下。
建筑物等的形态或设计的限制
  • 建筑物外墙的色彩和设计,在考虑周边环境的同时,与变化相协调,以形成统一的街道。
  • 建筑物屋顶的色彩和形态,为了促进拥有连续绿地的山丘的魅力,考虑到周边的景观,特别是沿着中心轴的高层建筑,要通过优质的设计来形成统一感。
  • 建筑物是.谋求适度的分节,另外在室外空间,要确保扩大和变化。
围墙或栅栏结构的限制 围墙或栅栏的设置在管理上是必要的最小限度的范围,由于生垣、栅栏等类似开放性的东西,不会损害美观。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电子邮件地址:tb-chiikimachika@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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