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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5日横滨市告示第642号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3月15日
横滨市告示第642号
指定市税申报期限等
根据横滨市市市税条例(1950年8月横滨市条例第34号)第18条第3项的规定,在市税相关申报期限等延长(2016年4月横滨市告示第336号)中,在另行告示规定的日期中,该期限将在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12月15日之间到来(2016年9月横滨市告示第541号)中指定。
2016年11月15日
横滨市长
林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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