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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人市民税延长后申报缴纳期限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3月15日
对于2016年熊本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各位,我表示衷心的慰问。
本公司位于指定地区(熊本县)的法人相关法人市民税的申报、缴纳等相关期限中,关于该期限在2016年4月14日以后到来的期限,延长了期限,但是根据这次2016年11月15日公布的横滨市告示第642号,如下所示延长后申报和缴纳期限已经决定,特此通知。
【对象申报】
总部位于熊本县的法人相关法人市民税申报、缴纳等相关日期中,申报、缴纳期限将在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12月15日之间到来
【延长后的申报缴纳期限】
2016年12月16日
【关于咨询】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以下的负责人。
横滨市财政局法人课税课
法人市民税负责部门
电话:045-671-4481
传真:045-210-0481
横滨市财政局纳税管理课
电话:045-671-3755
传真:045-664-3030
<参考>
横滨市告示第642号
根据横滨市市市税条例(1950年8月横滨市条例第34号)第18条第3项的规定,在市税相关申报期限等延长(2016年4月横滨市告示第336号)中,在另行告示规定的日期中,该期限将在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12月15日之间到来(2016年9月横滨市告示第541号)中指定。
2016年11月15日
横滨市长
林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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