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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拆毁住宅作为停车场时的固定资产税是…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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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拆毁了我所有土地(162m2)上建的古老独门独院住宅,去年12月作为停车场,今年的固定资产税比去年高了,这是为什么呢。
A

你的土地,到去年为止作为住宅用地,适用课税标准的特例(减轻措施),但是今年1月1日(赋课日期)现在,因为拆毁住宅,作为停车场使用,所以今年不能接受住宅用地的特例了。
与去年相比,固定资产税之所以高,是因为比起拆毁住宅而导致的税额减少,你的土地无法接受住宅用地的特例而导致的税额增加更大。
如上所述,土地的利用变更、房屋拆毁的人、或房屋的新建、扩建等,从第二年开始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将发生变化。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的纳税通知书上附有征税清单,请确认内容。
另外,如果将这个停车场作为事业用来使用的话,柏油路铺修等构筑物也会作为折旧资产征收固定资产税,所以每年都需要申报。
除了申报折旧资产外,如果土地、房屋的使用情况等有变更或对征税清单有不明白的地方,土地、房屋到该固定资产所在区政府税务课的固定资产税负责人为止,关于摊销资产,横滨市摊销资产中心(电话:045-671-4384)请联系。

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税务课

电话:045-671-2253

电话:045-671-2253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za-kazei@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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