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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年中途出售住宅时的固定资产税是?…
最终更新日2024年12月19日
Q
我今年2月卖了土地和房屋,但是收到了固定资产税的纳税通知书。为什么呢?
A
固定资产税是对当年1月1日现在登记簿上作为所有者登记的人征税的。因此,即使在一年中卖掉土地和房屋,当年的税金也要全额征税。在这种情况下,关于税金的负担方法,卖主和买主之间大多是根据合同等来决定的。
另外,一年中拆毁房屋的情况下,同样当年的税金也要全额征税。
※未登记房屋所有者的变更需要申请。详情请咨询资产所在区政府税务课的房屋负责人。
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土地负责部门
电话:045-671-2258
电话:045-671-2258
传真:045-641-2775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房屋担当
电话:045-671-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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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41-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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