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常见的问题

这里登载了经常打电话询问的问题。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2日

※QA的申请等所需的文件格式,都可以从横滨市健康福利局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助成制度的主页下载,请有效利用。(对于您家里没有网络环境或没有打印机的人,我们会邮寄文件,请打电话咨询。)

考虑新申请难病医疗费助成的人

※关于QA中的申请文件的提交方法,
(1) 您所在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窗口办理的方法
(2) 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邮寄的方法(邮寄地址记载在页面的底部)
中的某一个。
 
Q请告诉我申请手续的方法。
A请参照下面的URL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shinki.html
 
Q在区政府办理手续或商量的话,应该去哪个科申请呢。
A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各区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的联系方式请确认以下内容。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kanjashien/nanbyo-toiawase.html
 
Q区政府周六开门日也可以申请和咨询吗。
A难病的申请和咨询只在工作日(窗口开放时间:8:45~17:00)。工作日很难去办手续的人请使用邮寄申请。
(邮寄地址请确认页面的最下面。)
 
Q市政府也接受申请和咨询吗。
A市政府没有咨询等窗口。(另外,请注意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不在市政府大楼。)
 
Q申请表在哪儿能拿到?
在A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的窗口给您。另外,也可以从下面的URL中印刷。
 ※申请时需要附上临床调查个人票等。必要材料不够的话不能受理,请注意。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shinki.html
 
Q医疗机构要求请把临床调查个人票(诊断书)的格式拿过来。
A临床调查个人票(诊断书)是国家规定的格式。请从下面的URL印刷后交给您。
 http://www.nanbyou.or.jp/(外部网站)(难病信息中心主页)
 http://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084783.html(外部网站)(厚生劳动省主页) 
 
Q临床调查个人票(诊断书)的第一张是本人填写的吗。
因为A临床调查个人票是诊断书,原则上所有的地方都请在难病指定医生(更新时合作难病指定医生也可以)上填写。关于医生不知道的内容,请在医生从患者等处听取后填写。
 
Q申请时需要提交征税(非课税)证明书等。为什么需要征税(非课税)证明书?
根据加入A的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为了高额疗养费的收入区分判定,需要附加征税(非课税)证明书。※1。因此,寄存的证明文件会转发给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请在原件上提交指定者的部分。详情请咨询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
※1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是国民健康保险组合的情况下,必须要有所有加入的人的课税(非课税)证明书,但是一部分国民健康保险组合可以省略课税(非课税)证明书的附加。可以省略的国民健康保险组合有[神奈川县医生][神奈川县牙科医生][神奈川县药剂师][神奈川县食品卫生][神奈川县建设联合]5个。
 
Q现在正在住院,不能去申请。可以追溯到住院日等地方吗?
A医疗费助成的对象是支付开始日以后的自己负担部分。不能追溯到支付日的前一天之前。从医院收到临床调查个人票(诊断书)后,请委托代理办理申请手续,或者邮寄申请。此外,领取者证原则上会发送到自己家(住民票上的地址),所以长期无法回到您家时请咨询。
 

正在申请领取者证的人

※关于QA中的申请文件的提交方法,
(1) 您所在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窗口办理的方法
(2) 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邮寄的方法(邮寄地址记载在页面的底部)
中的某一个。
 
Q正在申请指定难病的补助制度,在横滨市内搬家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请在A区政府户籍课办理住民票的调动手续后,向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的窗口或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邮寄特定医疗费支付认定变更申请书兼变更申报书。
特定医疗费支付认定变更申请书兼变更申报书可以从以下URL印刷。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Q指定难病的补助制度正在申请中,决定迁往横滨市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A住民票的地址,横滨市的人(患者未满18岁的情况下,患者的监护人在住民票上的现住所在横滨市)成为补助对象,因此如果将住民票调到市外,请尽快邮寄给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的窗口或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请申请。
认定的情况下会将横滨市发行的领取者证发送给转出地点,收到后请向迁入地的政令市或都道府县进行新的申请。
特定医疗费支付认定变更申请书兼变更申报书可以从以下URL印刷。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Q从申请到领取者证送到需要多长时间。
A申请书、附加材料、临床调查个人票的内容没有不完备的情况下,大约需要3~4个月左右。另外,在发送领取者证之前主要进行以下业务。
 (1) 提交的临床调查个人票(诊断书)的内容,根据每个指定难病厚生劳动省制定的[诊断基准]及[重症度基准]进行审查。
 (2) (1)的审查认定后,对患者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者,进行高额疗养费的所得区分查询等事务处理。
 
Q现在正在申请中,可以用电话告诉我进展情况吗。
仅在确认是A患者本人或申请者打来的电话时回答。
 

已经持有领取者证的人

※关于QA中的申请文件的提交方法,
(1) 您所在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窗口办理的方法
(2) 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邮寄的方法(邮寄地址记载在页面的底部)
中的某一个。
 
Q在没有在领取者证上记载的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话,会成为补助对象吗。
如果是A横滨市发行的领取者证的话,从管辖该医疗机关所在地的政令市或者都道府县指定为难病的指定医疗机关的话,即使在领取者证上没有记载也可以成为补助对象。
另外,指定医疗机构不仅包括医院、诊疗所,还包括药店、访问护士站。
管辖该指定医疗机关所在地的政令市或都道府县的主页上登载了指定医疗机关的一览表,请确认各自治体的主页,或者直接向想需要的医疗机关咨询。
 关于横滨市所在地的指定医疗机关,请看下面的URL。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shitei.html
 关于横滨市外的指定医疗机构,从下面的URL中寻找的话会很方便。
 https://www.nanbyou.or.jp/entry/5308(外部网站)(难病信息中心主页)
 
Q我想在领取者证上追加指定医疗机构(医院・诊疗所、药店及访问护士站),怎么办才好呢。
A2022年4月1日以后,指定医疗机关的变更(追加、删除)相关的手续。
是否是指定医疗机构请在以下任意一项中确认。
・直接向医疗机构咨询
・横滨市主页确认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shitei.html 
 
Q领取者证上的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记载栏已经满了,怎么办才好呢。
A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格式可以在居住区的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的窗口拿到。另外,也可以从下面的URL中印刷。请贴在您手上的领取者证上使用。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kanrihyo.html
 
Q在指定医疗机构出示领取者证的话,无论什么病的诊疗都可以获得补助吗。
只有领取者证的“疾病名”栏中记载的指定难病以及该指定难病所附带的伤病相关诊疗等。关于那个疾病以外的受诊和保险适用外的费用和服务不在补助对象内。
 
Q尽管是关于领取者证上记载的指定难病的受诊,但是即使出示领取者证,窗口的负担金额也没有减轻,这是为什么呢。
A可以考虑以下情况。
(1) 即使是关于领取者证记载的指定难病的诊疗等,在未被认定为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或配药的情况。
(2) 请求金额中包含不适用保险的情况。
(3) 公共医疗保险的自我负担比例为1成或2成,医疗机构的自我负担额未超过负担上限月额的情况。
 
Q指定难病治疗住院期间所花的费用都是补助对象吗。
A差额床位费、餐费、对象指定难病以外的治疗等,保险适用外的费用和服务不在对象内。
 
Q住院期间,家人代理申请了我的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支付认定。住院期间花费的费用全部都是补助对象吗?
A助成对象仅适用于横滨市支付开始日以后发生的指定难病保险的医疗费。到前一天为止花费的医疗费不成为补助的对象。
 
Q我辞职,成为了家人健康保险的被抚养者,所以保险证变更了。这种情况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需要提交特定医疗费支付认定变更申请书兼变更申报书。收到新保险证后,请在您居住区的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窗口申请变更,或者邮寄到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负责人申请(如果用与领取者证上记载的内容不同的保险证就诊的话,不能使用领取者证。)。格式可以通过以下URL打印。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此外,手续后,将向横滨市新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询问领取者证上记载的“适用区分(高额疗养费的所得分类)”。收到那个回答后会发送领取者证,所以送到您手上大约需要1~2个月左右。
 
Q因为工作了,所以从工作单位拿到了新的保险证。这种情况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需要提交特定医疗费支付认定变更申请书兼变更申报书。收到新保险证后,请在您居住区的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窗口申请变更,或者邮寄到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负责人申请(如果用与领取者证上记载的内容不同的保险证就诊的话,不能使用领取者证。)。格式可以通过以下URL打印。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此外,手续后,将向横滨市新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询问领取者证上记载的“适用区分(高额疗养费的所得分类)”。收到那个回答后会发送领取者证,所以送到您手上大约需要1~2个月左右。
 
因为已经75岁了,所以保险证变成了后期高龄者医疗。这种情况下需要办理吗?
需要提交特定医疗费支付认定变更申请书兼变更申报书。收到新保险证后,请在您居住区的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窗口申请变更,或者邮寄到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负责人申请(如果用与领取者证上记载的内容不同的保险证就诊的话,不能使用领取者证。)。格式可以通过以下URL打印。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此外,手续后,将向横滨市新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询问领取者证上记载的“适用区分(高额疗养费的所得分类)”。收到那个回答后会发送领取者证,所以送到您手上大约需要1~2个月左右。
 
Q保险证变了,提交特定医疗费支付认定变更申请书兼变更申报书后,新收到的领取者证的自己负担上限月额发生了变化,这是为什么呢。
A保险证变更后,根据加入与患者相同的公共医疗保险的“被保险者”的市民税所得额等,重新计算自己负担的上限月额。结果,自己负担的上限月额会发生变化。另外,自己负担上限月额变更是原则上从申请月的下一个月的第一天(1日)开始的。因此,有时会附上多张领取者证,请谅解。
 
Q新的领取者证送到了,旧的领取者证可以撕毁吗。
A领取者证附带的“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可能会确认是否符合高额难病治疗继续和轻症高额相应基准,所以建议在下次以及每次更新申请之前保管。
 
Q指定医疗机构说,70岁了,领取者证上记载的“适用分类”会发生变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A适用分类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会联系横滨市。收到那个联络后会发送新的领取者证,所以不需要特别的手续。
 
Q领取者证上记载的有效期到9月末为止,但是因为去年年收入下降了(上升),所以预计6月决定的本年度的市民税额将与去年大幅度变化。这种情况下,自己负担的上限月额也会下降(上升),不办理手续也会收到变更后的领取者证吗。
A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交“特定医疗费支付认定变更申请书兼变更申报书”。另外,新的自我负担上限月额反映是包含申请日在内的第二个月1日(仅1日,从那个月开始)。
  但是,根据法令的规定,即使在6月1日附上课税(非课税)证明书并申请变更自己负担上限月额,自己负担上限月额也会发生变化。
 特定医疗费支付认定变更申请书兼变更申报书的格式可以从以下URL印刷。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henko.html
 
Q在指定外的医疗机构就诊,得到了处方。在指定医疗机构的药店开这个处方的话是补助对象吗。
A指定外的医疗机构发行的处方,即使药店是指定医疗机构也不能成为补助对象。
 
Q在指定医疗机关的医院就诊,得到了处方。在指定外的医疗机构的药店开这个处方的话,是补助对象吗。
如果A药店是指定外的医疗机构,在药店付款是不能成为补助对象。
 
Q医院(药店)说领取者证上记载的[适用分类]发生了变化。怎么办才好呢?
大多数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每年7月~9月左右根据当年的标准报酬月额(都道府县国民健康保险和后期高龄者医疗是收入),对高额疗养费的收入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其他时期也有随时修改的情况。)
 从保险人那里收到变更适用分类的联络时,会将该意思反映在领取者证上并发送给患者。因此,原则上不需要患者自己办理手续。如果持有限额适用认定证的话,请在医疗机关的窗口出示那边,并说明优先区分。
※关于限额适用认定证的发行,请直接向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询问。
 

关于特定医疗费的退款

Q去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时,出示的保险证和领取者证上记载的[保险人]和[保险证记号・号码]不同,所以无法使用领取者证,窗口负担变成了3成。这种情况下,和领取者证使用的情况下的差额可以退还吗。
A如果提交“特定医疗费账单”的话,可以退还差额。另外,如果是当月内的话,如果持有新的领取者证的话,有可能会在指定医疗机关的窗口退还,所以收到领取者证后请直接向该指定医疗机构(医院、药店)确认。
 
Q去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时候,因为忘记了领取者证,所以在窗口自己负担应该是2成,但是变成了3成。这种情况下可以结算吗?
A特定医疗费账单(护理给付费的情况下,请使用“特定医疗费(看护给付费等)申请书”)从指定医疗机关取得保险分数等证明后,向居住区的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的窗口提交,或者寄到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就退还了。另外,如果是当月内的话,有可能会在医疗机关的窗口退还,请直接向该指定医疗机构(医院、诊疗所、药店及访问护士站)确认。
 “特定医疗费账单”在最初发送领取者证时附在信内。纸张丢失、纸张张数不足等情况下,可以从以下URL打印。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syoukan.html
 
※公共医疗保险的自我负担比例为1成或2成的人(70岁以上的一部分或小学入学前的孩子等),在指定医疗机关(包括药店及访问护士站)窗口支付的月的合计金额不超过领取者证记载的自己负担上限月额的情况下,不能退还(只有超过自己负担上限月额的情况下才能退还医疗费),请注意。
 
Q从指定医疗机构在特定医疗费账单背面拿到证明时支付了证明书发行手续费。这个手续费也可以退还吗?
A特定医疗费账单每张以1,140日元为限退还手续费。
但是,如果没有退还的医疗费(公共医疗保险的自我负担比例是1成或2成的人,月的自己负担的合计金额没有超过自己负担上限月额的情况等),证明书发行手续费也不能退还,请注意。
 
Q提交特定医疗费账单的话,汇款需要多长时间。
从A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收到文件到汇款到账户大约需要4~5个月左右。另外,当月内接受检查支付的物品,如果持有领取者证的话,有可能会在指定医疗机关的窗口退还,请直接向该指定医疗机关(医院、药店)确认。
 
Q收到了特定医疗费支付决定通知书,这是横滨市向我请求支付的吗。
A特定医疗费支付决定通知书是根据前几天提交的特定医疗费请求书(或者特定医疗费(看护补助等)请求书),通知退还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的通知书。这不是需要支付的文件,请放心。
另外,账户号码没有打印,电话咨询也不回答,请从金融机关名、分行名上打印线索的存折进行确认。
 
Q特定医疗费支付决定通知书上没有记载支付金额的明细,请告诉我详细金额的明细等。
如果想知道详细情况的话,请让我个别回答。请给通知书右下方记载的【咨询处】打电话。另外,区政府无法回答,请注意。

Q为什么特定医疗费支付决定通知书的支付金额比向医疗机构支付的金额少呢。
因为A支付金额是扣除[自己负担上限月额]和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支付的[高额疗养费]部分后汇款的。
另外,如果没有收到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的高额疗养费通知的话,请直接向加入的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询问。
 

办理领取者证更新手续的人

[难病指定医疗机构]・[难病指定医生]及[合作难病指定医生]申请关系的问题

关于难病指定医生・协助难病指定医生及(难病)指定医疗机关的申请和申报,请全部邮寄到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邮寄地址请确认页面的最下面)。请注意,横滨市内的区政府不受理。
 关于难病指定医生・协助难病指定医生及(难病)指定医疗机关的申请和申报,详情通过以下URL进行介绍。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iryou.html
 
Q(难病的)指定医疗机构的指定,但是医疗机构名称会发生变化。需要什么手续?
A 
・保险医疗机构编号不变→请提交指定医疗机构变更申报书。
・保险医疗机关号码发生变化→请提交指定医疗机构辞退申请书和指定医疗机构指定申请书。这种情况下,因为之前的指定没有了,用新的名称被指定为指定医疗机构,所以指定期间是新的6年。
 
Q我想成为难病指定医生(协助难病指定医生),但是没有专业医生的资格。这种情况下该怎么申请呢?
在A横滨市,从2020年4月1日开始接受[难病指定医生在线研修]。请在这里听讲,修完后会发行结业证,请印刷,连同指定医生指定申请书和履历书、医生执照的复印件一起寄到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另外,难病指定医生在线研修是事前申请制,请邮寄或电子邮件申请。
详情请看下面的URL。
https://translate-zhs.city.yokohama.lg.jp/kurashi/kenko-iryo/iryo/nanbyo/joseiseido/tokuteiiryo-iryou.html#kensyu
 
Q在横滨市登记了难病指定医生(协助难病指定医生),但是姓名变了。需要什么申请吗?
请提交A指定医生变更申报书。另外,提交申请书时,请附上能确认旧姓名和新姓名变更履历的文件(户籍抄本和驾驶执照的复印件等)。
 
Q横滨市是难病指定医生(协助难病指定医生),但是由于调动,“主要进行指定难病诊断的医疗机关”发生了变化。需要什么手续?
A 
・调动地点为[市内]的医疗机构时→请根据指定医生变更申报书,进行“主要进行指定难病诊断的医疗机构”的变更申请。
・调动地点为[市外]的医疗机构时→作为横滨市的难病指定医生(协助难病指定医生)没有资格证,请通过指定医生辞退申报书进行辞退申请。
另外,如果想将调动地的医疗机关作为“主要进行指定难病的诊断的医疗机关”再次接受难病指定医生(或合作难病指定医生)的指定时,需要向该医疗机关所在地所在的政令市或都道府县申请新的难病指定医生。详情请从下述URL向调动地的政令市或都道府县的难病所管部门确认。
https://www.nanbyou.or.jp/entry/5212(外部网站)(难病信息中心主页) 
 
Q难病指定医生(协助难病指定医生)的有效期接近明年,更新手续怎么办才好呢。
A有效期结束的几个月前,会发送难病指定医生(合作难病指定医生)的更新通知,请稍等。向导里附有指定更新申请书,请填写后和必要材料一起邮寄(详情请确认介绍)。
 
Q难病指定医生。指定医生号码的左边数第3位是“T”,前几天取得了专业医生的资格。这种情况下需要申请吗?
如果取得了A专业医生的认定,请提交指定医生(指定医生号码第3位是T)的辞退申请书以及指定医生(指定医生号码第3位是S)的指定医生指定申请书。另外,在指定医生指定申请书中,请附上医生执照的复印件和能证明专业医生资格的证明书的复印件。
 

[难病指定医疗机构]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

【拜托】
●“[难病指定医疗机构]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中记载的QA中,登载了很多通过电话询问的问题。虽然给相关人员添麻烦了,但是在询问之前请务必确认是否刊登了想问的问题。
●可以向特定医疗费申请的医疗机构(诊疗所、医院、药店、访问护士站)仅限于难病指定的医疗机构。在咨询之前,请确认自己的医疗机构是否接受了难病的指定。
●根据指定难病的种类不同,在访问看护服务中,[根据医疗保险]和[根据介护保险]的区分使用是必要的。关于这些条件的问题,请直接咨询医疗保险所管部门(地方厚生局)或介护保险所管部门(市町村介护保险所管课等)。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除了特定医疗费以外没有问题回答,请谅解。
 
Q患者带来的横滨市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领取者证的“指定医疗机关”栏中没有该医疗机关的记载,可以用公费来诊疗(配药)吗。
如果从A医疗机关所在地的政令市或者都道府县指定为难病的指定医疗机关的话,即使患者的领取者证上没有记载,也请以公费的方式申请(横滨市发行的领取者证的情况。)关于其他政令市和都道府县发行的领取者证,请直接向领取者证上记载的电话号码咨询。)。
另外,2022年4月1日以后,横滨市交付的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领取者证中记载的指定医疗机关的记载,统一为“根据难病患者的医疗等相关法律,都道府县或政令指定都市指定的医疗机关”
 
Q领取者证上记载的[保险人姓名][保险证记号・号码]和患者出示的保险证不一样,就这样接受诊断可以吗。
A记载的保险信息和出示的保险证不一样的情况下,不能适用领取者证。理由如下。
(1)因为没有向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通知该患者是特定医疗费的对象者,所以有可能会从保险人那里返还。
(2)由于领取者证上记载的适用区分不一定和现在持有的保险证相同,所以根据收入分类不同,招待会有时会从保险人那里返还。
(3)领取者证上记载的自己负担上限月额有可能变更。
另外,患者以3成负担支付或超过自己负担上限月额支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交特定医疗费账单来请求退款。
因此,指定医疗机构希望患者在居住区的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尽快携带领取者证和保险证(国民健康保险・后期高龄者医疗的话是全家人的份),并办理变更手续。
(※即使变更为神奈川县国民健康保险和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保险人也不会自动向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发送保险证信息。需要患者提出变更申请。) 
 
Q患者持有的[限额适用认定证]和领取者证上记载的[适用区分]不同,应该把哪个分类记载在招待会上呢。
A患者持有的领取者证和限额适用认定证的区分不同的情况下,请在确认有效期和发行日期后,优先考虑最新的人。
另外,很多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每年7月~9月左右,根据当年的标准报酬月额(都道府县国民健康保险和后期高龄者医疗是收入),对高额疗养费的收入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其他时期也会随时修订)。
从保险人处收到变更所得分类的联络时,将该意思反映到领取者证的适用分类中,并将新的适用分类的领取者证发送给患者,因此患者原则上不需要办理手续,但根据保险人通知的时间,修改领取者证的适用分类有时会花时间。
 
Q请告诉我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领取者证的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记载方法。
A关于下面的项目,请一边注意括号写一边填写。
[日期]・・・记载患者使用医疗机构的日期。(不是征收自己负担部分的日子。)
[指定医疗机构名称]・・・填写医疗机关名称(名称也可以用印章)。(请在医疗费总额(10%)栏的金额上填写。)
[医疗费总额(10%)]・・・・填写使用日的总额。(不是分数。另外,为了确认特定医疗费,有必要。超过5万日元后也请继续填写。)
[自我负担额]・・・在窗口达到患者负担的金额或上限额后,将填写该金额。(负担3成的患者的请求金额是2成。另外,达到上限额后请画斜线。)
[自我负担累计额(月额)]・・・将患者在各自指定医疗机构窗口负担的金额累计达到上限额之前。(达到上限额后请画斜线。)
※关于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内容总结在了“【面向患者、指定医疗机构】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页面上,请务必阅读。
 
Q患者的自己负担额达到本月的自我负担上限月额后,可以不填写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吗。
在办理A领取者证更新等手续时,需要确认是否符合[轻症高额相应]基准及[继续高额难病治疗]基准,所以达到上限额后也请在[医疗费总额(10%)]栏中填写。
※关于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内容总结在了“【面向患者、指定医疗机构】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页面上,请务必阅读。
 
Q接受生活保护的患者没有自己负担额,所以不需要填写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吗。
因为考虑到A以下的情况,所以请填写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日期]・[指定医疗机关名称]・[医疗费总额(10%)]栏。([自己负担额]・[自己负担累计额(月额)]栏请画斜线。)
 (1) 在办理领取者证更新等手续时,需要确认是否符合[轻度高额相应]标准。
 (2) 生活保护被废止的时候,为了确认是否符合[继续高额难病治疗]的基准。(但是,关于继续高额难病治疗需要患者的申请。)
※关于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内容总结在了“【面向患者、指定医疗机构】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页面上,请务必阅读。
 
Q横滨市发行的医疗证(公费80・81・85)和横滨市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领取者证(公费54)并用的患者,所以窗口没有负担(※)。尽管如此,还是需要填写领取者证的“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吗。
(※神奈川县以外的医疗机构将进行偿还支付。)
为了确认是否符合A[轻症高额相应]基准和[高额难病治疗继续]基准,有必要填写本来应该征收的金额。另外,在县外医疗机构,[自己负担累计额(月额)]超过自己负担上限月额的情况下,也不会发生偿还支付,所以即使不在窗口支付,也请填写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
※关于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内容总结在了“【面向患者、指定医疗机构】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自己负担上限额管理票”的页面上,请务必阅读。
 
Q横滨市发行的医疗证(公费80・81・85)和横滨市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领取者证(公费54)并用的患者来院了,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申请招待会呢。
A这种情况下请3人并用申请(神奈川县以外的指定医疗机构的话,2人并用。)。关于招待会的记载方法,请咨询审查支付机构(国保联·支付基金)。
 
Q患者因为有重度障碍者医疗证,所以没有医疗费的自我负担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催促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领取者证的申请,这样的认识没有问题吗。
A在以下情况下,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也被认定并持有领取者证的话,对患者来说金钱负担和申请的负担会减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用。)前提是“护理服务的原因和住院的治疗目的是[领取者证上记载的指定难病]”“医院和住院地的医疗机构是难病的指定医疗机构”,说明时请注意。)。
(1)有可能特定医疗费补助接受需要护理认定的患者的看护服务的自己负担部分。
(在重度残疾人医疗证,护理服务补助不属于制度对象,因此无法提供介护保险的自己负担部分。另外,不是“持有领取者证=可以向特定医疗费请求介护保险的自己负担部分全额”,而是8种看护服务※的自己负担部分中,3成负担的人超过了1成和自己负担上限月额的部分,1成、2成负担的人超过了自己负担上限月额的部分作为对象,请注意。)
※【8种看护服务如下】
[访问看护]・[访问康复训练]・[居家疗养管理指导]・[看护疗养设施服务]・[看护预防访问看护]・[看护预防访问康复训练]・[看护预防居家疗养管理指导]・[看护医疗院服务]
(2)对于定期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可以减轻自己负担的部分※或者(超过自己负担上限月额的话)就没有负担,可以省略偿还支付的麻烦(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加入者以外的人)。
※最多也可以控制在领取者证的自己负担上限月额之前的垫付。
(3)患者负担的住院时饮食疗养费为1餐460日元(和现役一样收入·一般)的人1餐减少到260日元。另外,患者负担的住院时生活疗养的居住费一天370日元的负担消失。
(差额不是特定医疗费负担,而是由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人负担。)
以上3点的要点和临床调查个人票的文件费等不是特定医疗费的补助对象,而且申请指定难病的人不一定会得到认定,所以请综合判断后再介绍申请。)
 
Q可以向特定医疗费请求接受需要护理认定的患者的看护服务的自己负担部分吗。
A8种看护服务的自我负担部分中,3成负担的人超过了1成及自己负担上限月额的部分,1成、2成负担的人超过了自己负担上限月额的部分成为对象。8种看护服务如下:
[访问看护]・[访问康复训练]・[居家疗养管理指导]・[看护疗养设施服务]・[看护预防访问看护]・[看护预防访问康复训练]・[看护预防居家疗养管理指导]・[看护医疗院服务]
 
Q对于超过需要护理认定的患者在介护保险制度上支付限度额的服务费用,可以向特定医疗费申请吗。
超过A介护保险制度上的支付限额的服务费用不适用于保险,所以不能申请。
 
Q有一个月在介护保险使用,有一个月可以用医疗保险向特定医疗费申请吗。
听说根据A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领取者证上记载的指定难病,分为“必须使用介护保险的情况”(必须使用医疗保险的情况)。另外,关于这个必要条件,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没有回答。
因此,请确认以下几点后,直接向管辖各自公共保险的部门询问。
・领取者证上记载的指定难病是否符合“特别揭诊疗费的设施基准等另表第七※”。
※【注意】在领取者证上记载的指定难病是帕金森病的情况下,如果是轻症高额认定的话,因为不满足基准,所以请确认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领取者证上的“轻症高额相应”栏。
 
Q可以将对接受需要护理认定的患者实施的看护服务的上门护理的自己负担部分变更为医疗保险并向特定医疗费申请吗。
A对于接受需要护理认定的人,在符合“特别揭诊疗费的设施基准等另表第七”的指定难病以外的情况下,听说(除非有特别访问护理指示书)介护保险优先。此外,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没有回答该条件。
首先,请确认以下几点后,直接向管辖各自公共保险的部门询问,确认哪个公共保险适用。
(1)患者的公共医疗保险是健保组合·协会健康保险的情况...健康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2)患者的公共医疗保险是国民健康保险・国家保险组合的情况・・国民健康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3)患者的公共医疗保险是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情况・・关于确保老年人医疗的法律第五十七条
(4)患者的公共医疗保险是共济组合的情况...地方公务员等共济组合法第六十二条或者国家公务员共济组合法第六十条
 
Q可以继续对接受需要护理认定的患者实施的医疗保险的访问看护,向特定医疗费索取自己负担的部分吗。
A对于接受需要护理认定的人,在符合“特别揭诊疗费的设施基准等另表第七”的指定难病以外的情况下,听说(除非有特别访问护理指示书)介护保险优先。此外,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没有回答该条件。
首先,请确认以下几点后,直接向管辖各自公共保险的部门询问,确认哪个公共保险适用。
(1)患者的公共医疗保险是健保组合·协会健康保险的情况...健康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2)患者的公共医疗保险是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组合的情况・・国民健康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3)患者的公共医疗保险是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情况・・关于确保老年人医疗的法律第五十七条
(4)患者的公共医疗保险是共济组合的情况...地方公务员等共济组合法第六十二条或者国家公务员共济组合法第六十条
 
Q可以向特定医疗费请求符合“特别揭诊疗费的设施基准等另表第七”的指定难病患者实施的看护服务的自己负担部分吗。
A符合“特别揭诊疗费设施基准等另表第七”的指定难病的人,听说医疗保险优先。此外,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没有回答该条件。
首先,请直接向管辖各自公共保险的部门询问,确认哪个公共保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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