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滨市首页
- 横滨市Q&A常见问题集
- 从所管区局寻找
- 财政局
- 纳税管理课
- 过去年度的特别征收税额(变更)通知书送到了怎么办?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Q
过去年度的特别征收税额(变更)通知书送到了怎么办?
最终更新日2024年3月7日
A
特别征收税额(变更)通知书(纳税义务者用)请交给对象的员工。特别征收义务人用请由工资支付者保管。
另外,由于减额变更而产生的退税手续是从横滨市直接向工作人员办理的,所以没有特别征收义务人的手续。另外,请注意本年度(现年度)的税额不要变更。
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纳税管理课
电话:045-671-3096
电话:045-671-3096
传真:045-671-3030
页面ID:270-31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