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新托孩子的人
最终更新日2025年2月7日
申请保育园时
各园在各自的保育方针下进行保育。申请时,请确认以下事项。
- 保育方针
- 设施的氛围
- 能否接送车
- 应对过敏、老毛病等
- 除基本保育费以外的经费
- 延长保育・周六保育的使用方法
- 监护人参加活动的频率
关于设施的参观,请直接向设施咨询。
<参考>
给在横滨市寻找保育设施的人
介绍了“好的保育设施的选择方法十条”等。
2025年4月申请入所的人
使用指南(市版)、必要材料等
使用指南(市版)和必要材料等请从下一个链接处确认。
○ 2025年度希望利用保育所等的人士
第一次申请(受理结束)
申请受理于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结束。使用调整的结果将在2025年2月上旬之前通知。
内定的情况
通过一次使用调整内定的情况下,不成为二次利用调整的对象。另外,即使谢绝内定,也不能进行二次申请。
可以例外地进行二次申请的情况
- 兄弟姐妹希望利用同一设施和事业的情况
- 搬家时(必须谢绝内定)
※需要重新提交一套文件。如果内定为1的二次利用调整,则不能利用一次利用调整内定的园。
保留的情况
因一次使用调整而保留的人,将自动成为二次利用调整的对象。从一次申请开始,变更希望园和变更需要保育的事由等的人,请在二次申请截止日之前提交必要材料。
二次申请
一次使用调整后,如果还没有达到定员或因内定者的辞退而有空余的情况下,进行二次利用调整。因一次使用调整而保留的人,将自动成为二次利用调整的对象。
申请期间
2025年1月6日(星期一)~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
关于不足文件的追加、不完备文件的订正也必须在2月10日(星期一)送到。过了截止日期受理的文件将作为2025年5月以后的使用申请部分来处理。
招募预定人数、保育所等一览表
申请方法
窗口
请向荣区政府本馆2楼25号窗口提交。
邮寄
请向荣区政府机关提交。截止日期必须到。
<收件人>
〒247-0005横滨市荣区桂町303番地19
荣区役所儿童家庭支援课保育担当收件人
※对于邮政事故,我们不负责任。(想留下邮政记录的话,有“特定记录邮件”等方法。)
在线
请从下一个链接处(横滨市网站)申请。截止日期23点59分之前的发送部分有效。
【2025年4月开始使用(二次申请)】利用保育所等的在线申请
※因为不承担通信故障等的责任,所以请留出富余时间申请。
结果通知
利用调整的结果将在2025年3月10日左右通知。
另外,一次利用调整的结果成为保留,在二次利用调整中也保留的情况下,不再次发送保留通知(除了利用希望保育所等的追加情况外)。
希望利用市外认可保育所等的人
希望利用市外认可保育所等的人,请在向有园的市区町村确认必要材料和截止日期后,在该截止日的10天前向荣区政府本馆2楼25号窗口提交必要材料。
2025年3月申请入所的人
截止日期: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
*各种申请文件可以从“给希望在2024年使用保育所等的人”中下载。
*荣区内的保育园招募预定人数
【荣区版】预计2025年3月1日招募人数(PDF:123KB)(截止到2025年2月1日)
*市内全区各园可接受人数等
保育所等的入所状况
保育所等的利用
使用保育所等需要向居住区的儿童家庭支援课申请支付认定和利用申请。
详情请确认以下页面上刊登的使用指南。
※ 保育所等:认可保育所、认定儿童园(利用保育)、家庭保育事业、小规模保育事业、事业所内保育事业(地域范围)等设施和事业
※ 下一个设施请直接向设施申请。
・横滨保育室
*需要向居住区的儿童家庭支援课申请补助认定。
・已备案批准外保育设施
*为了成为无偿化的对象,需要向居住区的儿童家庭支援课申请支付认定。
关于使用许可外保育设施等的人的无偿化补助的认定申请等
・企业主导型保育设施
*为了成为无偿化的对象,有必要向居住区的儿童家庭支援课申请支付认定。
需要个别支援的孩子的使用申请
有残疾的孩子、担心孩子发育的孩子、需要个别支援和医疗方面的照顾的孩子的保育所等的人,请事先咨询。
咨询窗口:区政府本馆2楼25号窗口
利用调整
横滨市将从监护人希望的保育所中调整可利用的保育所等。
调整时,根据“横滨市福利认定及利用调整相关基准”,进行等级判定等,判断优先顺序。
横滨市给付认定及利用调整相关基准等
申请方法
保育园等的申请方法和日程等,10分钟左右简单易懂地解说。
给制作就业证明书的工作单位等
保留中方
▪ 申请在年度内有效。
▪ 希望追加、变更园的人,或者取消使用申请时需要办理手续。
请到荣区政府25号窗口,或者发送“使用申请书兼使用申请内容变更申报书(PDF:845KB)”。
※ 关于育儿休业补助金的手续,请咨询工作单位的负责人或你好工作。
向市外保育所等申请的人、从市外申请的人
根据家庭情况需要的文件
2幼儿园等的利用
▪ 幼儿园等的使用,请直接向各设施咨询。
▪ 内定入园后,请从设施处领取认定申请所需的文件,并提交给设施。
▪ 从设施向区政府提交申请文件并得到认定后,区政府会给监护人发送“支付认定决定通知书”。
监护人请向设施出示这个,签订使用合同。
※ 幼儿园等:幼儿园、认定儿童园(教育利用)、特别支援学校幼儿园部
※ 在幼儿园·认定儿童园中,有在教育时间前后以在园儿童为对象进行教育活动的“寄存保育”的园。根据急事、监护人就业等理由可以利用。
由于各园“寄存保育”的实施情况不同,使用方法和费用等请直接向各园咨询。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带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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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荣区福利保健中心儿童家庭支援课
电话:045-894-8463
电话:045-894-8463
传真:045-894-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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