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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及其回答“纳税”
最终更新日2024年11月8日
常见问题及其回答“纳税”
本人在窗口申请时
・驾照、居民基本底帐卡等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法人证明书的情况下,代表人印章(注册印章)
代理人在窗口申请时
・委任状
・法人证明的情况下,盖有代表人印章(注册印章)的委任状
・代理人自身的驾驶执照、居民基本底帐卡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可以。请把下面的东西寄到税务课收纳负责部门。邮寄的话是本人申请,并返还给本人。
1申请书(请填写证明书的种类、使用目的、必要份数、申请者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横滨市的地址或物件所在地、所有者、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2手续费金额的邮局定额小汇(手续费是一封300日元)
3贴邮票的回信用信封
在横滨市的主页上也可以下载申请表。(外部网站)
个人市民税、县民税(普通征收)、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土地、房屋)、固定资产税(折旧资产)、黄照牌汽车税(类别折扣)可以在缴纳书背面记载的全国便利店缴纳。
如果您持有的缴纳书上有便利店用条形码的话,可以纳税,但是没有条形码的缴纳书不能办理。
在金融机构等处缴纳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到下一年度的5月末。但是,便利店到下一年度的4月末为止,横滨市外的邮局只在交货期内办理。
另外,缴纳期限后缴纳的话,有可能会加算滞纳金。
市税的账户转帐是只要办理一次手续就可以自动从金融机关和邮局的账户上扣除的便利制度。请一定要好好利用。
○申请方法
(1) 在金融机关、邮局窗口申请
存折和存折申报印章,如果有的话请带上纳税通知书,到金融机关或邮局的窗口申请。
(2) 邮寄申请
可以从横滨市主页下载账户转帐委托书(邮寄专用),通过邮寄申请(邮局除外)。
详情请确认缴纳方法的页面。
没有网络连接环境的人,或者希望利用邮局的人,请联系财政局纳税管理课(电话045-671-3747)。
*另外,窗口申请和邮寄申请都根据申请时间的不同,账户转账开始的交货期也不同,请注意。
○转账方法
(1) 各期转帐(在各交货期的缴纳期限日调换期税额)
(2) 全期预付转帐(在第1期缴纳期限日调换年税额)
○可使用的市税
市县民税(普通征收)、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土地、房屋)、固定资产税(折旧资产)
不行。
在规定的缴纳期限之前不缴纳市税叫做“滞纳”。拖欠市税的话,区政府会给您发送催促通知书(催促信等),以便尽快缴纳。另外,过了缴纳期限的话,为了保持与缴纳期限内纳税的人的公平性,根据缴纳期限的第二天到缴纳日为止的期间天数也会产生滞纳金。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利率
从缴纳期限的第二天到经过一个月之日的期间年2.5%
从第二天到缴纳的期间年8.8%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利率
从缴纳期限的第二天到经过一个月之日的期间年2.4%
从第二天到缴纳的期间年8.7%
但是,计算出的滞纳金金额不满1000日元时,将全额舍去。
详情请参阅有关滞纳金的页面。
在横滨市,请向滞纳市税的人发送催告书,访问等,尽早纳税。
即便如此,如果不能纳税的话,为了在缴纳期限前与纳税者保持公平,要扣押该人的财产(工资、存款、不动产等),进行扣押的财产的提取和公卖,用市税来支付。
这样的扣押、扣押、拍卖等一系列手续叫做滞纳处分。
滞纳处分是在不能自主纳税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的手续来确保市税,所以请协助缴纳期限内的纳税,以免发生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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