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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税的缴纳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8月31日
市税的缴纳方法
除了在缴纳书背面记载的金融机关缴纳之外,还可以在自己家或事务所等处缴纳。
详细内容请看市税缴纳方法的页面。
【缴纳书丢失的情况】
如果您联系区政府,我会重新发行缴纳书。
因缴纳而困扰时
如有灾害、疾病、失业、事业废止、显著损失等难以纳税的特殊情况,请咨询。(纳税有困难的话请看。)
市税延期缴纳的话
过了缴纳期限还没有缴纳的情况下,会发送催促信。收到通知后请尽快缴费。
即便如此,如果还没有缴纳的话,会再发送催告书。
缴纳延迟的话,会进行滞纳处分。(请看滞纳处分的项目。)
根据缴纳延迟的期间,有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注)没有缴纳书的催促信不能缴纳。如果缴纳书丢失了,会重新发行,请联系区政府。
超过缴纳期限的情况
即使过了缴纳期限,在缴纳书背面记载的“缴纳书的使用期限”之前,也可以使用年度当初发送的缴纳书。
但是,发送催促信10天后,有可能会因滞纳处分而强制征收。如果发现忘记缴款,请尽快缴款。
产生滞纳金的情况下,请在金融机关的窗口一起缴纳。未缴纳滞纳金的情况下,日后会发送滞纳金的缴纳书,请缴纳。
滞纳金
超过缴纳期限的税金有可能会以一定的利率缴纳滞纳金。详情请看滞纳金。
未缴纳滞纳金的情况下,日后会发送滞纳金的缴纳书,请缴纳。
催促信、催告书
催促信
在缴纳期限内不缴纳税款的话,会发送催促信(未缴纳的通知)。请使用缴纳书缴纳。
如果缴纳书丢失了,请联系我的话,我会重新发行缴纳书。
另外,从金融机关等缴纳到区政府发送汇款数据,大约需要1~2周的时间。由于差错而发送催促信,请谅解。
催告书
如果发送催促信也不能缴纳的话,我会发送催告书。请在催告书上写的期限之前缴纳。
即便如此还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将按下述方式进行滞纳处分。(强制征收的制度。)
如果有不能纳税的情况,请咨询催告书记载的负责人。
滞纳处分
过了缴纳期限还没有缴纳市税的情况下,为了在缴纳期限前与纳税者保持公平,扣押滞纳者的财产(工资、存款、生命保险、不动产等)。
因滞纳处分而扣押的财产,不能自由处理。(例如,银行存款的话,扣押的部分就不能自由取出。)
扣押的财产将进行提取和公卖,用于未缴纳的市税。
这样的扣押、扣押、拍卖等一系列手续叫做“滞纳处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请协助缴纳期限内的纳税。
市税退税
错误地双重缴纳等,纳税过多的情况下,会发送退税通知书。
在本市掌握汇款账户后,通常一个月左右就会汇款到账户上。(但是,繁忙期汇款之前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
各区政府税务课一览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本页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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