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旅馆业法的信息
最终更新日2024年11月13日
2023年12月13日起《旅馆业法》发生了变化。
旅馆业法被修改,于2023年12月13日实施。
修改概要
1.追加拒绝住宿事由
- 对于客户骚扰的特定要求,可以拒绝住宿。
2.充实防止感染对策
- ①仅限国内发生特定感染症的期间,旅馆业的营业者可以根据住宿者有无症状等,寻求防止特定感染症感染的必要协助。
- ※特定感染症:感染症法中的一类感染症、二类感染症、新型流感等感染症、指定感染症(只限于住院等规定适用的)以及新感染症。
- ②作为既存的拒绝住宿事由之一的“被明确承认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时候”被明确化为“特定感染症患者等的时候”。
- ③作为住宿者名单的记载事项,追加了“联系方式”,“职业”被删除了。
3.进一步贯彻防止歧视等
- 营业者为了切实实施防止感染症蔓延的对策和特别需要照顾的住宿者提供适当的住宿服务,必须努力给员工提供必要的研修机会。
- 旅馆业法改正宣传册(PDF:2,514KB)呀基于残疾人差别消除法的旅馆业指南概要(PDF:1275KB)等进修工具,厚生劳动省的主页(关于旅馆业法的进修工具)(外部网站)中刊登。
- 营业者根据旅馆业的公共性,并且考虑到想要住宿者的状况等,不要随意拒绝住宿,同时拒绝住宿的情况下,根据客观事实来判断是否符合拒绝住宿事由中的某一个,并住宿根据想要的人的要求,可以详细说明理由。
- 营业者在暂时以1.或2.2中任意一个拒绝住宿时,将记录理由等记录下来。记录样式的样本(PDF:606KB)请参考制作书面或电磁记录,制作后保存3年。
4.事业转让相关手续的整备
- 关于事业转让,接受事业的人,通过办理继承手续,不取得新的许可,而是继承营业者的地位。关于手续,横滨市主页上的“关于通过环境卫生营业设施的事业转让继承营业”。
- 都道府县知事等,对于暂时通过事业转让继承营业者地位者的业务状况,从继承该地位之日起经过6个月之间,至少必须进行一次调查。
参考信息
关联链接
从2023年12月13日开始旅馆业法发生了变化!(厚生劳动省网站)(外部网站)
登载了关于旅馆业法修改的说明和研修工具。
记录样式样本
这是通过电磁记录保存拒绝住宿的理由等时的样式样品。
向利用住宅开始提供基于旅馆业法的住宿服务的人
最近,通过网络的中介网站等,在住宅的空房等地收费住宿,也就是所谓的“民宿”正在扩大。
活用住宅(户建住宅、共同住宅)的全部或一部分,接受住宿费
提供住宿服务的情况下,
需要根据住宅住宿事业法进行申报,或者根据旅馆业法获得营业许可。
为了取得基于旅馆业法的营业许可,必须满足设施的构造设备和设置场所等的基准。
请务必事先到保健所(区的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咨询。
给考虑使用住宿服务的人
使用住宿服务时,该设施根据住宅住宿事业法申报的设施或
请确认是根据旅馆业法获得营业许可的设施。
横滨市内根据旅馆业法获得许可的设施一览表(截止2024年11月1日)。停业期间除外)(PDF:145KB)
※关于旅馆业许可设施的咨询和疑似违法营业的设施,请联系设施所在区的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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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医疗局健康安全部生活卫生课
电话:045-671-2456
电话:045-671-2456
传真:045-641-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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