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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建筑协定关系样式集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3月28日
建筑协定缔结时必要的样式
建筑协定的认可等必要的法令的样式。签订建筑协定的时候,除此之外还需要相关文件。详情请咨询都市整备局或区政府。
对建筑协定的运营有帮助的样式
■运营委员长等变更的话请通知我
如果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的委员长和建筑协定的分发负责人有变更的话,请通知都市整备局或者区政府。这个时候,麻烦您用下面的格式用文件通知我。如果没有报告的话,比起协定或者其他重要的联络会停滞不前。另外,进行地域建设小组登记的情况下,请同时提交地域建设小组登记变更申报书和联络方式等申报书。提交不仅可以带到窗口,邮寄也可以。
■邻接地加入时的样式
建筑协定认可时,住在指定的建筑协定邻接地的人希望加入建筑协定时,请准备以下建筑协议加入申请书和必要材料,并提交给都市整备局或区政府。
关于必要材料和手续,请参考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的指南的第6章《关于建筑协定区域邻接地》。
■事前申报等方便的样式
在运营建筑协定的基础上,确认土地所有者等的变更、建筑物的新建、扩建等行为是非常重要的。请根据需要,在各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内使用以下样式。
另外,在建筑协定中没有决定办理这些申报手续的情况下,建议各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和建筑协定地区的各位协商,通过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细则等来决定手续。(关于细则等的制作,请参考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的指南第2章《运营委员会的作用(协定认可后的初期阶段)》。)
※向土地所有者等的变更及进行建筑物的新建、扩建等的人员
根据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的不同,也有已经规定了独自的样式要求申报的情况,所以申报的时候,请事先向各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确认。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的决定、变更等形式
除了建筑协定区域之外,在建筑协定区域邻接地等进行建筑计划等时,在申请建筑确认等之前,关于计划内容要求事前协商的运营委员会,关于事前协议要求地区的区域取得,请事先与都市整备局或区政府协商后,使用以下格式提交请给我。
关于详细地区的设定和手续,请参考建筑协议运营委员会的指南第7章《关于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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