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海城豆口台住宅区建筑协定
最终更新日2024年3月28日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定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先协商要求地区内的用地有建筑计划,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
- 关于邻接地,今后可能会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是?
- 被认可的建筑协定区域图(PDF:384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者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579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限制概要(摘录协议书)
(建筑物相关标准)
第6条协定区域内建筑物的用途、形态、地基及位置,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
(1) 建筑物的用途如下所示。
独门独户住宅
イ诊疗所并用住宅
u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第130条之3规定的兼用住宅
其他运营委员会承认为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
(2) 除地层以外,层数为2以下。
(3) 用地不能分割。
(4)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邻地边界线的距离在0.6米以上。但是,在不到该距离限度的距离内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受此限制。
a外壁或柱子的中心线长度合计在3米以下。
i用于仓库及其他类似用途(汽车车库除外),屋檐高度在2.3米以下,且地板面积合计在5平方米以内。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带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下载Adobe Acrobat Reader DC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页面ID:788-48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