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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滨市中央农业委员会FAQ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27日
FAQ(常见问题)
1.关于横滨市中央农业委员会总会日程
2.想买农地作为农地,想借
3.想把农地变成农地以外的利用(宅地和事业用地)
4.想要农地继承税、赠与税延期纳税的合格者证明书
5.想要已经被延期纳税的农地继续申请书
6.想知道继承农地时的手续
7.想在农田里填土,想砍掉
8.想要上述以外的证明
9.想取得生产绿地
10.想知道窗口的开放时间
- 横滨市中央农业委员会召开了有关农地法的许可证、农业政策的联络和建议等的大会。
- 总会在每月26日举行。另外,如果26日是休息日的话,会在休息日前一天举行(26日是星期天的话,24日星期五举办)。
- 总会审议的案件仅限于当月10日之前提交的。休息日的话同样,休息日的前一天是提交的截止日。
- 具体的总会召开日和截止日期,请向事务局咨询。
- 总会审议的主要案件如下。
- 农地法第3条许可
- 农地法第4条、5条许可(市区化调整区域)
- 农地建设指导申请
- 颁发继承税(赠与税)纳税延期合格者证明
- 其他证明
- 农地的买卖、借贷有根据农地法第3条和基于横滨市制定的计划的利用权(※1)两种方法。
- 农地法第3条明确了不允许的情况。例如,受让人(买方)应耕作的耕地全部没有良好耕作的情况下(全部效率利用条件)、农地的集体化、农活的效率化、其他周边地区的农地等农业上的高效且综合的利用有可能产生障碍的情况(与地区的协调条件)等。首先,请明确谁取得,具体的地号是哪里后,向中央农业委员会事务局咨询。
- 来厅的话,请通过电话等事先预约。(电话:045-948-2475)
- 因为从事前商量到受理需要1个月以上的时间,所以请尽早商量。
[从事前商量、申请到许可指令书交付的流程(PDF:122KB)]
<※1关于使用权>
- 利用权的借贷是指推进农业用地在认定农业者和地区的负责人的农业用地的集成,谋求农业用地的有效利用和农业经营的稳定。具体来说,请咨询北部农政事务所(农政推进担当)。
- 在中央农业委员会管辖中新加入农业的情况下,法人和个人都需要在北部农政事务所咨询。
- 联系方式:横滨市北部农政事务所(电话:045-948-2477)
- 农地的转用是指将农地改为农地以外的东西,例如变更为停车场、资材放置场、住宅、道路等。
- 根据想转用的农地的场所(区域)不同,手续也有很大的不同。
- 关于市区化调整区域的农业用地,请在明确具体的地号、谁转用、具体用途后,向中央农业委员会事务局咨询。
- 来厅的话,请通过电话等事先预约。(电话:045-948-2475)
- 因为从事前商量到受理需要1个月以上的时间,所以请尽早商量。
区域 | 内容 | 详情 | |
---|---|---|---|
市区化区域农田 | <需要转用申报> 横滨市中央农业委员会窗口申报 | 【申报相关事务的链接】 | |
市区化调整区域农田 | 调整白地 | <需要转用许可> 横滨市中央农业委员会审议后,得到横滨市长的许可 | 中央农业委员会事务局 请和我商量一下 |
农用地区域 | <原则上不可转用农地> | ― | |
<区域确认> |
<适用继承税和赠与税延期纳税的特例时向税务局提交的证明书>
※请事先向国税厅的管辖税务局(外部网站)咨询。
- 需要合格者证明的情况下,请在明确向税务局申报期限、谁继承、需要适用特例的农业用地后,向中央农业委员会事务局咨询。
- 来厅的话,请通过电话等事先预约。(电话:045-948-2475)
- 因为从事前商量到受理需要1个月以上的时间,所以请尽早商量。
- 向税务局提交继承税申报书的期限是从继承发生日的第二天开始的10个月以内。请小心。
[从事前商量、申请到证明书交付的流程]
(1)事前商量
需要特例适用的农地的全部事项证明书(土地登记簿副本)、公图、指南图、土地、房屋综合名寄帐登记事项证明书。
(2)现场调查
调查需要特例适用的农业用地的现状,确认耕作状况和有无不能适用的地方等。
(3)受理提交文件一览表(PDF:340KB)
每月10号截止。请与申请书及附加材料一起提交。
(如果10日是休息日,则休息前一天截止)
(4)审议
在大会上决定是否可以发行证明。总会基本上每月26日举行。
(如果26日是休息日,则在休息日前一天举行)
(5)证明书交付
<向税务局提交延期纳税的继续申报书时所需的文件>
- 向税务局提交“延期缴纳赠与税或继承税的继续申报书”时必须附加的文件,由农业委员会发行。已经适用延期纳税特例的农业继承人的一部分,是3年需要一次的手续。
- 证明书的发行申请随时都可以受理。受理后,进行现场调查,耕作状况没有问题的话大约两周发行。
- 申请的时候,请事先通过电话等预约,拿到窗口(不可邮寄)。(电话:045-948-2475)
[从事前商量、申请到证明书交付的流程]
(1)接待处(随时)
(2)现场调查
(3)证明书交付
文件名 | 部数 |
---|---|
“继续经营农业的证明” | 2部 |
《附表特例适用农田等明细表》 | 2部 |
公图(标记申请地和除外区域) | 1部 |
指南图(住宅地图上用红色图示公图的形状) | 1部 |
土地改良区的“临时耕地证明” ※根据土地改良事业,只在公图和现状不同的情况下附上。 | 1部 |
从2009年12月开始,通过继承等取得农业用地时,需要向农业委员会申报。
- 继承登记完成后,请将申报书・必要材料到农业委员会窗口提交(不可邮寄)
- 现状仅限于农地。
- 从继承之日到申报的日期没有特别规定。
- 在没有行政指导和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了填土的结果,像山一样填土,泥沙流出到周边的农田和道路等,放入砂石和建设废料的土等事例相继发生,因此农业用地的建造规则被规定。
- 根据规模(建造的高度和面积)不同手续也不同。从申请到许可以及工程开工许可需要时间,请尽早向中央农业委员会事务局咨询。
- 来厅的话,请通过电话等事先预约。(电话:045-948-2475)
其他还有可以发行以下证书的情况。如果对农业用地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中央农业委员会事务局咨询。
- 耕作证明
- 现况农地证明
- 农业经营主证
- 有关生产绿地的农业主要从事者证明
- 许可、已受理证明等
- 时间:从上午8点45分到正午,以及下午1点到下午5点
※除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12月28日~1月3日)外。 - 地点:都筑区综合厅舍4楼(43号窗口)
关于特定场所的个别具体内容,请向管辖的农业委员会咨询。
横滨市中央农业委员会管辖鹤见、神奈川、保土谷、旭、港北、绿、青叶、都筑共计8个区。
其他地区请向横滨市南西部农业委员会(电话:045-866-849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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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横滨市中央农业委员会事务局(绿环境局北部农政事务所内)
电话:045-948-2475
电话:045-948-2475
传真:045-948-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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