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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问题
最终更新日期2020年6月30日
1在建筑审查会或开发审查会上进行审议。
具体来说,建筑审查会根据建筑基准法令,对市长的许可、建筑主管、指定确认检查机关的建筑确认等的处分和不作为的审议。另外,开发审查会根据都市计划法第50条规定的都市计划法进行处分和不作为的审议。
每两个案件都不一样,通常需要3~5个月左右。
3审查请求书提交后的手续流程
(1)事务局委托处分厅发送审查请求书的副本以及提交申辩书。
(2)接受处分厅提交的申辩书,委托审查请求人发送弁明书的副本以及提交反驳书。
(3)反复进行书面交换。
(4)公开口头审查(审理)。
(5)被裁决。
可以。以多人联名进行审查请求时,请在审查请求书的审查请求人填写栏中填写各审查请求人的姓名、地址等。
另外,审查请求人涉及多数的情况下,为了审议顺利进行,尽可能的代表者(正式称为“总代”。)请选择。
详细内容请看“关于提交审查请求书”页面的“多人进行审查请求的情况”。
可以。请提交加强自己主张的资料。
附上资料时,将资料分成类别,甲第1号证、甲第2号证…请继续拨号。
6公开口头审查(审理)是指为了弥补审查请求书等书面主张,请审查委员会委员口头陈述主张。
7对于不作为的审查请求的对象是处分厅在对申请任何处分的状态持续的情况下进行的审查请求。因为纠正命令不是对申请的处分,所以不作为的审查请求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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