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审查申请书的提交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26日
审查请求书的提交处
为了申请审查,需要向审查厅提交书面(审查请求书)。
提交审查申请书时,请提交正副2份(行政不服审查法实施令4条1项)。
横滨市建筑审查会 | 横滨市建筑审查会事务局(建筑局建筑监察部法务课内) |
---|---|
横滨市开发审查会 | 横滨市开发审查会事务局(建筑局建筑监察部法务课内) |
审查请求书的记载事项
关于处分的审查请求(行政不服审查法19条2项)
- 审查请求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 审查请求相关的处分
- 知道有关审查请求的处分的年月日
- 审查请求的宗旨及理由
审查请求的宗旨是审查请求的目的。
以取消建筑确认处分为目的的情况下,“要求取消建筑确认处分的裁决。”请填写。
审查请求的理由是,在要求取消处分的情况下,请尽量具体记载该处分的违法或者不正当的地方。 - 处分厅的有无教示及其内容
所谓教示,是指处分厅(市长等)在处分时向处分的对方提示不服申请的申请处和可申请的期间等。
书面处分的情况下,在处分通知书上有记载。
非处分对象的第三方提出审查请求时,请填写“无”。 - 审查请求的年月日
对不作为的审查请求(行政不服审查法第19条3项)
- 审查请求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 关于该不作为的处分及其他行为的申请内容及年月日
- 审查请求的年月日
提交审查请求书时的注意事项
复数人进行审查请求时
审查请求可以多人进行,但是那个时候,最多可以决定3人(行政不服审查法11条1项)。
总代是审查请求人的代表人,可以进行审查请求的撤回以外的与审查请求有关的一切行为(同条3项)。
如果规定了多人总代或者不决定总代的话,请指定文件等的送达场所。
不决定总代的情况下,审查会也会命令总代互选总代(同条2项)。
审查请求书中的记载事项 | 总代的姓名及住所(行政不服审查法第19条4项) |
---|---|
提交文件 | 总代互选书(副本用复印件没问题。) |
根据代理人进行审查请求的情况
申请审查时,可以选任代理人(行政不服审查法12条1项)。
代理人可以为审查请求人做出与该审查请求相关的一切行为。
但是,审查请求的撤回仅限于接受了特别委托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同条2项)。
审查请求书中的记载事项 | 代理人的姓名及住址或住址(行政不服审查法19条4项) |
---|---|
提交文件 | 委托书(副本用的复印件没问题。) |
法人进行审查请求的情况
不仅是自然人,法人(包括非法人社团或财团。)也可以申请审查。
审查请求书中的记载事项 | 法人(包括非法人社团或财团。)的代表人的姓名及住址或住址 |
---|---|
提交文件 | 法人(包括非法人社团或财团。)的代表人的书面材料 |
审查请求书等的格式例及记载例
审查申请书等形式并没有特别规定。请参考以下格式例和示例。
审查申请书可以根据需要附上资料。提交的时候,请用甲第1号证的号码继续提交。
格式例
记载例
本页的咨询
页面ID:886-583-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