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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房屋的名义人死亡时的固定资产税・连接未来的继承登记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10月1日
关于土地、房屋名义人死亡时的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
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要向征收日期(1月1日)现在登记簿上的所有者征税。
登记簿上的所有者去世,在赋课日期之前不能进行继承登记的情况下,实际拥有土地、房屋的人(继承人等)要缴纳税金。
继承人有多个,各继承部分还没有确定的情况下,继承人将作为所有继承人的共有财产联合缴纳。
关于土地和房屋的名义变更
土地登记的房屋的情况
- 请向法务局(登记所)办理继承登记。
- 继承登记完成后,登记内容会通知区政府,手续完成后的第二年开始征税台帐上的所有者将被变更。
有未登记房屋的情况
- 请向房屋所在区的区政府提交未登记房屋的所有者变更申请书。详情请咨询区政府税务课房屋负责人。
连接未来的继承登记
拥有土地和建筑物不动产的人去世的情况下,需要向管辖不动产的法务局(登记所)申请“继承的所有权转移”的登记。
如果不进行继承登记的话,权利关系会变得复杂,会产生“不能马上出售不动产”、“继承登记的费用变高”等各种各样的坏处。
在重视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为了下一代的孩子们也推荐尽早进行继承登记。
关于继承登记的详细内容,请看横滨地方法务局的主页(外部网站)。
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土地负责部门
电话:045-671-2258
电话:045-671-2258
传真:045-641-2775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房屋担当
电话:045-671-2260
电话:045-671-2260
传真:045-641-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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