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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价格的决定方法

最终更新日2024年12月19日

固定资产的价格根据总务大臣制定的“固定资产评价基准”进行评价,市长决定其价格,并登记在固定资产征税台帐上。
土地、房屋的价格每3年重新评估一次,这叫做评估替换。2024年度是更换评价的一年。
土地、房屋的价格原则上在评估替换年度的下一年度和下一年度是不变的。但是,关于土地,如果有土地的转换和分立笔等,或者地价显著下跌的情况,另外,关于房屋,仅限于扩建和一部分拆毁等情况,例外地进行价格的调整。
关于作为事业用资产的折旧资产的评价,请在1月31日之前申报每年1月1日现在的状况,以此为基础,每年计算价格。

土地的价格是根据“固定资产评价基准”,以买卖实例价为基础计算的正常买卖价格为基础计算的。但是,关于与住宅用地及住宅用地相比的土地价格,从1994年的评价变更开始,以地价公示价格的7成为目标,谋求评价的均衡化、合理化,在2024年的评价变更中也继续推进评价的均衡化、合理化。

住宅用地的评价方法

住宅用地的评价方法图

房屋的评价是以“固定资产评价基准”以再建筑价格为基准的方法进行的。
这是以新建与评价的房屋相同的房屋时所需的建筑费(再建筑价格)为基础,乘以与新建时起经过的年数相应的折旧率(经年减分修正率)来计算价格的方法。
具体价格要求如下:

  1. 新增建房屋评价
    新建房屋的情况下,对屋顶、外墙、各房间的内部装修等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状况进行实地调查(注1),关于这些材料,适用“固定资产评价基准”中规定的单价来计算再建筑价格。计算出的再建筑价格乘以1年后的折旧率(经年减分修正率)计算价格(注2)。
    (注1)调查员(区政府税务课房屋担当职员)会去拜访房屋的实地调查。
    (注2)新建房屋从新建的第二年开始征税。

    新增建房屋调查→再建筑价格的计算→评价额计算

  2. 新建以外的房屋(现有房屋)
    新扩建以外的房屋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的年度重新评估价格。重新评估后的价格是考虑到3年建筑物价动向等而确定的修正率(称为再建筑费评分修正率,在2024年的评估替换中,根据固定资产评价基准显示木造房屋1.11、非木造房屋1.07)新计算再建筑价格,将所要求的再建筑价格乘以与新建时起经过的年数相应的经年减分修正率来计算。之后,将重新评估后的价格和重新评估前的价格进行比较,决定哪一个低的价格。
    计算现有房屋的再建筑价格→重新评估后的价格计算→与重新评估前的价格进行比较→决定价格较低

新建或扩建的房屋,从完工的下一年度开始将成为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的征收对象。
为了计算这些税额基础的评价额,根据地方税法,调查员(区政府税务课房屋担当职员)会访问进行房屋调查。
具体来说,请允许我调查屋顶、外墙、各房间的内部装修及建筑设备等情况。
去调查的时候,会事先联系,调整调查的日程,请理解并协助。
另外,调查员在调查时携带“税务员证”和“固定资产评价辅助员证”。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大的对策)
为了预防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调查员在调查时戴口罩。

咨询处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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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土地负责部门

电话:045-671-2258

电话:045-671-2258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za-koteishisanzei@city.yokohama.lg.jp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房屋担当

电话:045-671-2260

电话:045-671-2260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za-koteishisanzei@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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