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特别征收税额通知书背面的计算方法等(2024年度分)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0日

这个说明是根据2024年4月1日现在的法令记载的。

税额的计算方法

总所得金额1-所得扣除合计2=应纳税总所得金额③
课税总所得额3×税率=税额扣除前所得折扣额④
税额扣除前所得折扣额4-税额扣除额5=所得折扣额⑥
所得折扣额6+均等折扣额7+森林环境税8=特别征收税额⑨
特别征收税额9-扣除不足额10=扣除缴纳额

(注1)如果有分离征税的收入,计算方法不同。
(注2)“税额扣除额(5)”记载了调整扣除、红利扣除、住宅贷款等特别税额扣除、寄附金税额扣除、红利折扣额或股份等转让所得额的扣除、特别税额扣除等扣除额的合计额。
(注3)“扣除不足额10”是指无法从所得折扣中扣除的红利折扣额或股份等转让所得折扣额的扣除额。

税率

・均摊:市民税4400日元(※1),县民税1800日元(※2)
・所得税(综合课税部分):市民税8%、县民税2.025%(※2)
・森林环境税1000日元(※3)
符合以下a或i的人,市民税的均等比例从3900日元减少到1500日元。
有缴纳均等比例义务的同一生活配偶者或抚养亲属
有2人以上的纳税人

 ※1在横滨市,作为推进保护、建造、培育绿色措施的“横滨绿提高计划”的重要财源的一部分,从2009年开始,个人市民税的超额课税“横滨绿税”每年要负担900日元(到2028年为止)。
  另外,均等折扣是非课税或减轻的情况下,“横滨绿税”不征税。
 ※2在神奈川县,为了保护水源环境和再生,从2007年开始实施对个人县民税的超额征税(到2026年为止)。由此,县民税在所得折扣的税率上增加了0.025%,均等税率加300日元。
 ※3为了达成温室效应气体排放削减目标和防止灾害等,从稳定确保森林整备等必要的财源的观点创立的国税。从2024年开始,国内有地址的个人每年征收1000日元,与市民税、县民税一起征收。

所得扣除

・杂损扣除:(实际损失额-总收入金额等合计金额×10%)或(灾害相关支出的金额-5万日元)中任意一个较高的金额
・医疗费扣除:医疗费的实际负担额-(10万日元和总收入金额等5%中任意一个较低的金额)(限额200万日元)
※选择地方税法附则第4条第4条的规定时,特定一般医药品等购买费-12000日元(限额88000日元)
・社会保险费扣除等:支付金额

・生命保险费扣除

支付金额

扣除额

新合同

12000日元以下时

全额

超过12000日元32000日元以下时

支付金额的1/2+6000日元

超过32000日元56000日元以下时

支付金额的1/4+14000日元

超过56000日元时

28000日元

旧合同

15000日元以下时

全额

15000日元以上40000日元以下时

支付金额的1/2+7,500日元

超过40000日元,70000日元以下时

支付金额的1/4+17500日元

超过70000日元时

35000日元

一般生命保险费、护理医疗保险费及个人年金保险费,分别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扣除额的合计金额(限额70000日元)
一般生命保险费或个人年金保险费,对于新合同和旧合同双方适用扣除的情况下,根据新合同和旧合同各上面的公式计算出的扣除额的合计金额(限额28000日元)

・地震保险费扣除

支付金额

扣除额

地震保险费

50000日元以下时

支付金额的1/2

超过50000日元的时候

25000日元

旧长期合同

5000日元以下时

全额

5000日元以上15000日元以下时

支付金额的1/2+2500日元

超过15000日元的时候

10000日元

地震保险费和旧长期合同都有的话,限额是25000日元

・扣除配偶者

纳税人本人的所得金额

900万日元以下

超过900万日元
950万日元以下

超过950万日元
1000万日元以下

一般扣除对象配偶者

33万日元

22万日元

11万日元

老人扣除对象配偶者

38万日元

26万日元

13万日元

・配偶特别扣除

纳税人本人的所得金额

900万日元以下

超过900万日元
950万日元以下

超过950万日元
1000万日元以下

配偶的收入金额扣除额

48万日元以上95万日元以下

33万日元

22万日元

11万日元

95万日元以上100万日元以下

33万日元

22万日元

11万日元

超过100万日元105万日元以下

31万日元

21万日元

11万日元

105万日元以上110万日元以下

26万日元

18万日元

9万日元

110万日元以上115万日元以下

21万日元

14万日元

7万日元

115万日元以上120万日元以下

16万日元

11万日元

6万日元

超过120万日元125万日元以下

11万日元

8万日元

4万日元

125万日元以上130万日元以下

6万日元

4万日元

2万日元

130万日元以上133万日元以下

3万日元

2万日元

1万日元

・残疾人扣除:26万日元,(特别残疾人的情况)30万日元,(同居特别残疾人的情况)53万日元
・扣除寡妇:26万日元,(单亲扣除的情况)30万日元
・勤劳学生扣除:26万日元

・抚养扣除

一般

33万日元

老人

38万日元

特定

45万日元

同居老亲等

45万日元

・基础扣除
纳税人本人的所得金额2400万日元以下2400万日元超过2,450万日元以下2,450万日元超过2500万日元以下
基础扣除额43万日元29万日元15万日元

税额扣除(调整扣除)

纳税人本人的合计所得金额在2500万日元以下的,按以下分类的金额
・合计课税所得金额在200万日元以下者
相当于以下(1)和(2)中任意一个少额的5%(县民税1%、市民税4%)的金额
(1)适用前表的扣除种类栏中所示的扣除的情况下,将同表金额栏所示金额合计后的金额
(2)合计应纳税所得金额

・合计课税所得额超过200万日元者
(1)的金额中扣除(2)金额的金额(低于5万日元时为5万日元)的5%(县民税1%、市民税4%)的金额
(1)适用前表的扣除种类栏中所示的扣除的情况下,将同表金额栏所示金额合计后的金额
(2)从合计课税所得金额中扣除200万日元的金额

调整扣除(人员扣除额1)

扣除的种类

金额

基础扣除(注)

5万日元
残疾人扣除

普通

1万日元
特别10万日元
同居特别22万日元

扣除寡妇、单亲扣除

寡妇1万日元

单亲(父亲)
单亲(母亲)

1万日元
5万日元

劳动者学生扣除

1万日元
抚养扣除一般5万日元
特定18万日元
老人

10万日元

同居老亲等13万日元

(注)合计所得金额超过2400万日元且2500万日元以下的情况下,人的扣除额的差额一律按5万日元计算。

调整扣除(人员扣除额2)

扣除的种类

金额

纳税人本人的所得金额


900万日元以下

超过900万日元

950万日元以下

超过950万日元

1000万日元以下

扣除配偶者

一般

5万日元

4万日元

2万日元

老人

10万日元

6万日元

3万日元

配偶
特别扣除

超过48万日元
不到50万日元

5万日元

4万日元

2万日元

50万日元以上
不到55万日元

3万日元2万日元1万日元

税额扣除(股息扣除)

股息扣除额

应纳税所得金额

1000万日元以下的部分

超过1000万日元的部分

种类

市民税

县民税

市民税

县民税

利润分配等

2.24%

0.56%

1.12%

0.28%

外币建等以外的证券投资信托

1.12%

0.28%

0.56%

0.14%

外币建等证券投资信托

0.56%

0.14%

0.28%

0.07%

税额扣除(住房贷款等特别税额扣除)

 在前一年的所得税中,适用2009年至2025年入住的住宅贷款等特别扣除的情况下,超过1至2的金额(与前一年所得税相关的课税总所得金额等相当于百分之五的金额(以97500日元为限)时,该金额)乘以下栏的比例的金额
 但是,居住年为2014年至2021年(适用地方税法附则第61条的规定时到2022年为止),包括特定取得、特别特定取得(包括特例取得及特别特例取得)。)或符合特例特别特例取得时,将“百分之五”计算为“百分之七”和“97500日元”为“136500日元”计算的金额
① 与前一年所得税有关的住宅借款等特别扣除额(具有特定扩建等相关的住宅借款等金额或者2007年或2008年居住年有关的住宅借款等金额的情况下,作为没有该金额计算的金额)
② 前一年的所得税金额(适用住宅贷款等特别扣除前的金额)

从市民税县民税中扣除的住房贷款扣除比例
区分市民税县民税

扣除比例

4/5

1/5

税额扣除(分红额或股份等转让所得额的扣除)

股息额、股份等转让所得额的扣除额

区分

市民税

县民税

分红或股份等转让所得额

3/5

2/5

税额扣除(捐赠金税额扣除)

前一年中支出下列捐赠金,合计金额(捐赠金的合计金额超过总收入金额等合计金额的30%时相当于该30%的金额)超过2千日元时,超过金额的县民税为2%,市民税为8%的金额
1都道府县、市町村或特别区的捐赠金
2对地址地道府县共同募金会或日本红十字会支部的捐款
3所得税法等规定的捐赠金扣除对象中,作为促进居民福利的捐赠金,由地址地的道府县或市町村的条例规定的
4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的捐赠金中,作为促进居民福利的捐赠金,由地址地的道府县或市町村的条例中规定的

但是,1中,作为特例扣除对象的捐赠金超过2千日元的情况下,在超过的金额上,根据前表左栏的区分,乘以右栏的比例得到的金额的县民税是5分之1,市民税是相当于5分之4的金额后的金额(超过相当于所得成的20%的金额)
另外,1个捐赠金中2015年4月1日以后的捐赠金适用申报特例制度的情况下,再加上申报特例扣除额的金额

特例扣除部分的扣除比例

从课税总所得额中扣除人的扣除差调整额的金额

比例

0日元以上195万日元以下

84.895%

195万日元以上330万日元以下

79.79%

330万日元以上695万日元以下

69.58%

695万日元以上900万日元以下

66.517%

900万日元以上1800万日元以下

56.307%

18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下

49.16%

超过4000万日元

44.055%

不到0日元
(没有征税山林所得金额及课税退休所得金额的情况)

90%

不到0日元
(有征税山林所得金额或课税退休所得金额的情况)

地方税法规定的比例

2024年度的市民税・县民税特别税额扣除(定额减税)

 关于2024年度市民税・县民税,
实施定额减税,在通知书上记载了定额减税后的特别征收税额。
 定额减税对象的合计所得金额在1805万日元以下,所得折扣被征税的人不在2024年6月进行特别征收,定额减税后的特别征收税额将在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之间特别征收。

税额扣除(2024年度特别税额扣除)

 从纳税义务人的所得额中扣除特别税额扣除额。但是,仅限于该人2024年度个人居民税的合计所得金额在1805万日元以下的情况。
 特别税额扣除额为以下金额的合计金额。但是,其合计金额超过该人的所得折扣额时(※),以所得折扣额为限。
①本人1万日元
②扣除对象配偶者或抚养亲属(国外居住者除外。)每人1万日元
※①和2的合计金额中减去特别税额扣除额后的金额是无法扣除的金额,属于给付对象。
(注)成为所得折扣调整措施对象时,其调整额与特别税额扣除额合计记载。
关于2024年度的个人市町村民税及道府县民税的特别税额扣除(定额减税)

咨询处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各区政府税务课市民税负责部门
区政府窗口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青叶区青叶区政府3楼55号045-978-2241ao-zeimu@city.yokohama.jp
旭区旭区役所本馆2楼28号045-954-6043as-zeimu@city.yokohama.jp
泉区泉区政府3楼304号045-800-2351iz-zeimu@city.yokohama.jp
矶子区矶子区政府3楼34号045-750-2352is-zeimu@city.yokohama.jp
神奈川区神奈川区役所本馆3楼325号045-411-7041kg-zeimu@city.yokohama.jp
金泽区金泽区政府3楼304号045-788-7744kz-zeimu@city.yokohama.jp
港南区港南区政府3楼31号045-847-8351kn-shiminzei@city.yokohama.jp
港北区港北区政府3楼31号045-540-2264ko-zeimu@city.yokohama.jp
荣区荣区役所本馆3楼30号045-894-8350sa-zeimu@city.yokohama.jp
濑谷区濑谷区政府3楼33号045-367-5651se-zeimu@city.yokohama.jp
都筑区都筑区政府3楼34号045-948-2261tz-zeimu@city.yokohama.jp
鹤见区鹤见区政府4楼2号045-510-1711tr-zeimu@city.yokohama.jp
户冢区户冢区政府7楼72号045-866-8351to-zeimu@city.yokohama.jp
中区中区役所本馆4楼43号045-224-8191na-zeimu@city.yokohama.jp
西区西区役所4楼44号045-320-8341ni-zeimu@city.yokohama.jp
保土谷区保土谷区役所本馆2楼26号045-334-6241ho-zeimu@city.yokohama.jp
绿区绿区政府3楼35号045-930-2261md-zeimu@city.yokohama.jp
南区南区政府3楼33号045-341-1157mn-zeimu@city.yokohama.jp

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税务课(个别的课税内容和申报的咨询无法回答。请向您所在的区政府税务课咨询)

电话:045-671-2253

电话:045-671-2253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za-kazei@city.yokohama.jp

返回上一页

页面ID:256-97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