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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请求
最终更新日期2021年3月5日
对征税处分和扣押处分等不服的时候,纳税人可以向市长书面审查请求(关于可以申请审查的期间等详细内容,请看各自处分的通知书上有记载,请看。)。
而且,市长对该审查请求的回答不服的时候,还可以向法院申诉,为了不因行政机关的错误处分而使纳税者受到不利影响,保护其权利。
关于审查请求的具体手续,请确认“行政不服审查制度相关信息(总务局法制课)”的页面。
另外,对固定资产征税台账上登记的“价格”不服,将向固定资产评价审查委员会申请审查,不能向市长提出审查请求,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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