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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催促信或催告书的话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6月7日
市税有按税目规定的缴纳期限。
过了缴纳期限还没有缴纳市税的情况下,会发送“催促信”。
之后如果不能确认缴纳的话,会发送“催告书”。
收到“催促信”和“催告书”后请尽快纳税。
发送“催促信”和“催告书”后仍继续未缴纳的情况下,将执行“滞纳处分”。
关于“催促信”和“催告书”
催促信
详情请确认催促信。
催促信会在缴纳期限后30天内发送,为了向未缴纳的市税请求履行纳税,会在缴纳期限后30天内发送。
发送催促信后过了10天就可以执行滞纳处分,同时征收权的时效也会重新进行。
- 地方税法规定“缴纳期限后20天内发出催促信”,横滨市在横滨市市市税条例中规定“市长特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在缴纳期限后30天内发出”。
- 催促信是地方税法及横滨市市市税条例中规定发送的文件。
催告书
详情请确认催告书。
主要是在发送催促信后也会发送给未缴纳的纳税人。
说到底,因为是请求自主缴纳的文件,所以根据情况也有不发送的情况。如果发送了催促信的话,即使没有发送催告书也可以执行滞纳处分。
催告书是法律上没有规定的横滨市独有的文件。
咨询处
请咨询催促信、催告书上记载的“咨询处”。
各区政府税务课一览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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